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977号)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海渔〔2016〕88号)及《关于做好2017年度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申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海渔函[2017]13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区2017年度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公示。
1、公示时间:2018年2月26日起至2018年3月 2日止,共5天。
2、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供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诉举报电话:0662-3890737
单 位:海陵岛试验区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地址:闸坡镇文明路60号
附件:
1、海陵区2017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国内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补助资金公示表
2、海陵区2017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更新建造补助资金公示表
海陵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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