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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海陵区路内停车收费听证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编辑日期:2017/12/22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5〕42号)和《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优化路内停车场地资源配置和利用,规范停车场服务行业的收费行为。我局对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海陵区路内停车位收费进行了认真、反复论证和成本审核,并借鉴省内其他地方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海陵区路内停车收费提出如下听证方案:

一、阳江市海陵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阳江市海陵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成立,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唯一股东为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财政局,由区国资办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基础项目投资和建设;土地开发;停车场、客运、交通、广告等业务的运营管理。

为缓解海陵区内交通拥堵问题,引导前来观光游客或本地居民选择适合自己车辆停放的路内停车位,海陵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投入人民币4,158,763.00元在海陵区内安装智能交通诱导系统,全面统筹海陵区路内停车位正常运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二、海陵区路内停车收费的必要性

海陵岛位于阳江市西南沿海,广东第四大岛,总面积108.89平方公里,岛内大角湾风景名胜区是国家AAAAA级著名旅游景点。随着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小型汽车停车需求大大增加,但由于土地面积有限,岛内停车场数量少,并且只有小型停车场,停车位严重不足。每年旅游旺季来临,路内车辆乱停乱放及占道经营而造成的交通拥堵等问题更为严重,给游客及本地居民的出行带来很大的不便。

对海陵区路内停车位停车进行收费,是为了有效调节停车量的需要,确保路内停车位使用的高效性。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分布,使车主根据自身的切实需求选择是否停车、在何路段停车及停车的时长,引导车主合理利用停车位置,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最大程度地改善区内交通情况,保持道路畅通。且路内停车收取的费用,将用于路内停车位日常维护管理及其他交通设施,也是经济上的循环运用。综上所述,为了保障海陵区路内停车位的有效利用及海陵区路内停车位使用的可持续性,对海陵区路内停车位停车进行收费是十分必要的。

三、路内停车收费方案

广东省内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中山、汕头等城市都已实行路边停车收费。其中深圳、广州一类区域收费最高,最高收费达到12元/小时。而以上另外几个城市按不同路段,不同区域,收费从2元/小时-6元/小时不等。省外其他城市如哈尔滨、武汉、南宁、桂林,收费从3元/小时-7元/小时不等。以上城市实施路内停车收费措施后,市民更多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或将车辆停放在支路停车位,减少繁华路段的车辆停放,适度解决重点路段机动车路边临时停放的需求。

借鉴省内、外其他城市的收费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从旅游淡旺季、本地居民停车、划分区域等方面考虑,经过反复论证研究,提出以下两个收费方案。

方案一:(每半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

收费类别

停车时段

小车收费标准

交通繁忙路段

白天时段

8:30-22:00

前1小时4元,后续每半小时3元

夜间时段

2200-次日8:30

12元/次

24小时最高限价

65

一般路段

白天时段

8:30-21:00

前1小时4元,后续每半小时2元,最高限价为20元

夜间时段

2100-次日9:00

10元/次

24小时最高限价

30

本地居民

可享受横路车位或一般路段的免费停车,但繁忙路段同样要实行收费

方案二:(每半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

收费类别

停车时段

小车收费标准

交通繁忙路段

白天时段

8:30-22:00

前1小时6元,后续每半小时3元

夜间时段

2200-次日8:30

15元/次

24小时最高限价

70

一般路段

白天时段

8:30-21:00

前1小时4元,后续每半小时2元,最高限价为25元

夜间时段

2100-次日9:00

12元/次

24小时最高限价

35

本地居民

可享受横路车位或一般路段的免费停车,但繁忙路段同样要实行收费

关于这两个方案的说明:

1、停车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费停放;

2、停车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按实际停放时间收费。白天时段,车辆连续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超出1小时,计费时段中不足半小时的部分按半小时计算;

3、同一车辆连续停放不超过24小时的,最高收费不得超过24小时停放的最高限价标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每24小时可按最高限价计费,不足24小时部分按实际收费时段计算,累加收费;

4、其他类型车辆停放的,按实际占用车位个数收费,不足一个车位的按一个车位计;

5、本地居民优惠收费

本地居民通过收费系统后台进行登记,认证为本地居民车辆,可享受横路车位或一般路段的免费停车,但繁忙路段同样要实行收费。

将旅游大道、金桥路、人民路、海港小区、海滨路、宋康路南海一号大道划分为交通繁忙路段,按交通繁忙路段收费标准实施收费。

 四、路内停车收费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6〕第42号);

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粤价〔2010〕102号);

4、《广东省物价局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粤价〔2007〕224号);

5、《广东省物价局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粤价〔2011〕51号);

6、关于公布实施《阳江市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阳价〔2010〕19号);

7、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

8、《阳江市市区临时占道停放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阳府〔2011〕32号);

9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问题的通知》(粤价〔1996〕104号)。

10、《海陵岛路内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经营测算成本审核报告

五.收费方案比较 

方案一,路内停车收费比方案二略低,车主外出购物等在路内停车负担较低。

方案二,比方案一略高,车主负担稍增,但有利于提高车辆停放周转率,适当减轻繁华路段交通压力。

为提高该听证方案的民主性、科学性,特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该听证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您的宝贵意见将有助于我们完善《海陵区路内停车收费听证方案》。征求意见时间自通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通过如下途径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张玉宇,联系电话:3890862传真:0662-3896603电子邮箱:3890990@163.com

                       海陵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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