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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编辑日期:2016/12/01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条件

1、只生育(含收养、抱养,下同)一个子女的农村居民 
2、纯生二女的农村居民 
3、婚后没有生育的农村居民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绝育证明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2、免冠照片四张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理的条件以及办理需要哪些的资料?
答:只生育(含收养、抱养,下同)一个子女的农村居民;纯生二女的农村居民;婚后没有生育的农村居民;
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绝育证明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免冠照片四张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依据

1、《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 

办事窗口

海陵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卫计办

地址: 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文明路文化公园内(区计生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0662-3890673
办公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8:30-12:00 14:30-17:30)
交通指引: 车站—闸坡镇文化公园内-区计生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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