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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编辑日期:2016/12/07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对象

承诺期限
(工作日)
0

1、本区符合办理条件的企业

办理条件

1、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

所需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内容包括:
(1)企业无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情形和承担企业注销后责任的自我保证声明;
(2)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审查、受理资料——窗口审批——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一、十二、十六、十七条。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第三、四、十三、十九、二十六条。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第一百八十二条。

办事窗口

海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 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文明路文化公园内(区食品药品监管办)
联系电话: 0662-3891398、0662-3880328
办公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8:30-12:00 14:30-17:30)
交通指引: 车站-闸坡镇文明路文化公园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表格下载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申请表

表格范例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申请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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