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江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工作有效开展,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海陵分局组织编制了《江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中远海运重工华南船舶修理和海洋工程装备修造项目》(以下简称“优化方案”)。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将上述优化方案相关情况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
1、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29日
2、公示内容:江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中远海运重工华南船舶修理和海洋工程装备修造项目)
3、查询网站:http://www.yangjiang.gov.cn/(阳江市政府网)
4、信息反馈方式: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书面方式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局。信息反馈时需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复;
5、联系电话: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海陵分局规划与开发利用股0662-3890146;
6、联系地址:阳江市海陵试验区闸坡镇山海五路11号。
附件:《江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中远海运重工华南船舶修理和海洋工程装备修造项目)》.pdf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海陵分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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