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管办〔2011〕10号
关于印发海陵岛试验区旅游市场整治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
经区管委同意,现将《海陵岛试验区旅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径向区旅游文体局反映。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海陵岛试验区旅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积极配合我区旅游环境整治工作,紧紧抓住当前影响我区旅游形象、阻碍旅游产业发展、社会普遍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打击拉客宰客行动,严厉查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我区旅游环境进一步净化,形成文明整洁、环境优美、轻松舒适的旅游度假胜地,特制订我区旅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严格监管、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坚持治标与治本、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打造“国内外著名旅游度假胜地和文化创意岛”的目标,切实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全面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旅游市场集中整治,重点打击追客、拉客、欺客、宰客,黑社、黑导和“零负团费”现象以及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建立餐饮、商品销售、宾旅馆、景区和各经营户等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市场诚信经营,引导市场有序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组建行动工作组
为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在区旅游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队伍力量,在成员单位中抽调骨干人员,组建整治行动工作组形成相对固定的综治管理工作队伍,保证我区打击拉客宰客整治工作成效,队伍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凌凤萍(区委委员、区管委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章星(区旅游文体局局长)
副 组 长:陈彦柏(区旅游文体局副局长)
林旭军(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林文深(区工商分局局长)
毛吉繁(区公安分局政委)
成 员:区旅游文体局6人
区工商分局3人
区公安分局2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人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1人
区经济发展局1人
区城监大队2人
区治安联防大队20人
闸坡交警中队2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旅游文体局,办公室配备为38人,由区旅游文体局陈彦柏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在上述成员单位临时抽调配备,各成员单位必须按要求保证抽调人员到位。为确保打击拉客宰客工作的顺利开展,办公室的经费向区财政申请下拨列支。
四、整治的内容
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宾(旅)馆、餐饮、娱乐场所、景区景点、各经营户、停车场等。
整治重点:追客、拉客、欺客、宰客,黑社、黑导,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执行卫生达标条件,不亮照经营、高额回扣、不明码标价、强行提供服务、擅自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措施
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是一种长效的工作机制,为使我区旅游环境得到根本的好转,净化旅游环境,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大整治行动宣传氛围。印制一批有关我区的旅游资讯以及开展打击拉客宰客整治活动等提示内容的旅游宣传单,集中在大堤头收费站向进岛旅客派发,也可由各宾馆酒店前台进行发放,让广大游客了解情况,共同配合开展打击拉客宰客行为。
(二)标本兼治,严防源头。以区的整治旅游市场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宣传攻势,约谈不良记录业主和拉客从业人员。领导小组对往年有不良记录的业主和重点监督对象进行约谈,指明我区的旅游发展大势,表明我区的治理目标和打击决心,教育业主走上守纪经营、文明经商的正道,指导拉客人员脱离这一边缘职业,共同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彻底净化旅游市场。在今后日常打击巡查行动中将有不良记录的经营户和从业人员列为重点防控对象。
(三)治理整顿市场,引导规范经营。在全区旅游宾馆、饭店、餐厅、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旅行社等相关的行业开展“诚实守信,文明经商”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旅游经营户的教育引导,针对日常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集中整改。全面建立区旅游市场数据库,建立健全经营者信用记录书。大力倡导诚信经营。通过办理营业执照年检业务时,与业主签订《诚信经营责任书》,加强行业自律。
(四)建立完善投诉体系。一是在网上公开投诉电话和接报处理单位;二是在旅游大道和海滨路主要路口树立投诉警示牌;三是在大排档和酒店的门面显眼处设置投诉牌;四是海鲜实行明码标价。建立健全的投诉体系,形成快速反应的处理机制,做到投诉处理率100%,旅客满意率100%。
(五)严厉查处拉客宰客行为。大力开展对旅游购物、消费场所环境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宾馆、酒店、大排档、购物商店、流动摊贩、旅游景点等对游客的诱骗、欺诈、强拉、宰客等强买强卖的行为,情节恶劣的,由行动工作组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处罚款,经营场所二年内不批准从事其他经营性质的商业活动,进一步净化市场经营环境。
(六)建立市场巡查制度。打击拉客宰客行动工作组细分若干个工作小组,不分节假日,保证全天候开展旅游市场巡查,对拉客宰客行为进行实时有效地查处,并将违法经营的店面情况记录在档,形成诚信单位分类管理材料,作为工商年检重要材料。
(七)大力打击拉客人员。采取震慑手段,对驾驭机动车辆尾随、尾追自驾游车辆的拉客人员予以打击,没收无牌无证的交通车辆,对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秩序,达到行政拘留条件的,由公安部门拘留从严惩处。
(八)大力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大力开展打击“黑社”、“黑车”、“黑店”、“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整治旅行社经营、旅游客运、旅游购物、导游服务市场。以打击“黑导”为重点,查处各种无证件和无正当手续从事导游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无证运营、证照不齐、带故障、超载和套团运营等行为,以规范我区旅游服务市场。
(九)建立健全的信息反馈公示制度。对在整治行动中出现非法经营及拉宰客行为的经营户,一是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二是通过旅游文体局的信息网平台发布或旅游服务中心电子荧屏滚动刊登;三是印发宣传单在海陵收费站进行派发。要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整治旅游市场宣传不法行为的氛围,从而形成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
主题词:旅游 市场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纪委办。
海陵岛试验区管委办公室 2011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