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离婚登记的,能在婚姻登记处修改离婚协议吗? 2025-01-10 09:58:20 |
问:已完成离婚登记的,能在婚姻登记处修改离婚协议吗?答: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详情] |
一方婚姻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吗? 2024-10-30 10:05:41 |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详情] |
请问86岁才申请高龄津贴,之前几年的会补足发放吗? 2024-09-23 15:23:03 |
问:请问86岁才申请高龄津贴,之前几年的会补足发放吗?答:不能,高龄老人津贴从通过审批的下一个月起计算发放。[详情] |
请问在广州市居住的高龄老人,户籍在阳江市的高龄老人,能否领取阳江市的高龄津贴? 2024-08-22 11:05:52 |
问:请问在广州市居住的高龄老人,户籍在阳江市的高龄老人,能否领取阳江市的高龄津贴? 答:能,具阳江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公示审批后,高龄津贴从通过正式审批的下一个月起按相关规定由当地银行发放。[详情] |
请问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方式是怎样的? 2024-07-24 09:41:22 |
问:请问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方式是怎样的? 答: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交的审核名单通过银行按月将高龄老人津贴直接划入老人的银行账户。[详情] |
当事人提交的结婚登记合照相片里,女方埋头看不到正面,眼睛闭起,这样的双人合照是否可以使用? 2024-05-20 09:27:11 |
问:当事人提交的结婚登记合照相片里,女方埋头看不到正面,眼睛闭起,这样的双人合照是否可以使用? 答:不可以使用。因为结婚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照片必须是能反映出当事人婚姻登记时的正面面部。[详情] |
请问83岁才申请高龄津贴,之前几年的会补足发放吗? 2024-04-17 16:08:20 |
问:请问83岁才申请高龄津贴,之前几年的会补足发放吗? 答:不能,高龄老人津贴从通过审批的下一个月起计算发放。[详情] |
请问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申报流程? 2024-03-18 11:07:10 |
问:请问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申报流程? 答:(一)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老人或其代理人向老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阳江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申请审批表》,提交老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银行存折(卡)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示。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后,应将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详情] |
离婚的人再婚,办理结婚登记时离婚证是否要注销作废? 2024-02-19 09:32:40 |
问:离婚的人再婚,办理结婚登记时离婚证是否要注销作废? 答:不用注销离婚证。因为结婚的当事人与当初离婚那人的离婚状态是存在的,所以离婚证是有效的,不用注销作废。即时再婚,离婚证也是证明他们过去一段时间的婚姻状况。[详情] |
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2024-01-19 10:35:30 |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详情] |
补办结婚登记时,双方填写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时间不能早于法定婚龄时间吗? 2023-12-18 11:18:07 |
问:补办结婚登记时,双方填写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时间不能早于法定婚龄时间吗? 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时间填写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声明共同生活时间与结婚登记时间没有任何关系,如婚姻登记处强调同居时间不能早于法定婚龄时间,则不利于当事人做出真实的声明,应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情况据实填写即可。[详情] |
请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对象? 2023-11-21 15:38:36 |
问:请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对象?答:结合各地实际,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详情] |
收养人双方婚前各生育一名子女,是否还可以收养? 2023-10-20 11:16: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以及收养继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详情] |
结婚证已经撕毁分开,拼接后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相片等都能看得明白,这样的结婚证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2023-09-28 10:16:59 |
问:结婚证已经撕毁分开,拼接后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相片等都能看得明白,这样的结婚证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答:撕毁分开后拼接的结婚证,无法确定是同一本结婚证拼接而成,属于损毁证件,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复印结婚档案或补领结婚证后再办理离婚手续。[详情] |
收养需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吗? 2023-08-17 11:44:41 |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规定:“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详情] |
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为已婚,但其出具离婚证,能否办理结婚登记? 2023-07-19 11:17:57 |
问: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为已婚,但其出具离婚证,能否办理结婚登记? 答: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因为登记机关单位审核当事人婚姻状况声明只是依据户口簿。户口簿注意事项第四条“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户口簿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其婚姻状况事项发生变动,必须变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实际相符才得办理。[详情] |
离婚一方当事人对配偶的重婚行为不追究,只是要求处理离婚问题,法院是否准许?法院对发现的重婚问题是否应主动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023-06-21 10:05:33 |
问:离婚一方当事人对配偶的重婚行为不追究,只是要求处理离婚问题,法院是否准许?法院对发现的重婚问题是否应主动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答:人民法院应准许,但不影响当事人事后依据刑事诉讼法提起其配偶重婚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对发现的重婚问题应主动移送公安部门处理。[详情] |
收养评估的原则是什么? 2023-05-17 10:40:24 |
问:收养评估的原则是什么? 答:收养评估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收养申请人进行评估,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详情] |
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为已婚,但其出具离婚证,能否办理结婚登记? 2023-04-19 10:16:49 |
问: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为已婚,但其出具离婚证,能否办理结婚登记? 答: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因为登记机关审核当事人婚姻状况声明只是依据户口簿。户口簿注意事项第四条“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其婚姻状况事项发生变动,必须变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实际相符才得办理。[详情] |
哪些个人或部门可以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2023-03-14 09:40:08 |
问:哪些个人或部门可以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答:目前对婚姻登记电子信息的查询是参照对婚姻登记纸质档案查询执行的,主要依据是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共同颁布实施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及民政部相关政策性文件。按规定,目前以下个人和部门可以查询婚姻登记信息:(一)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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