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和深化村务公开工作。一是落实村务公开硬件建设措施。该区要求各行政村多方筹措经费,按照统一标准规格制作“村务公开栏”,由各区、镇成检查组对各村(居)委会的硬件建设进行逐一检查、验收。二是落实接受群众监督措施。从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对公开的内容进行及时调整、充实,确保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村(居)委会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及经营管理情况、村干部待遇及财务收支(包括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农民负担以及救灾、扶贫、拥军优属等事项,作为公开的重中之重。三是完善村务公开形式措施。在村务公开的形式上,凡需要公开的事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村务公开栏、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印发村务简报、设立村务公开意见箱、意见簿、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还可通过有线电视、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公开,尽可能使村务公开由原来的单一形式向多种形式不断拓展。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专柜(专盒)管理。
二、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该区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纪律教育进农村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对新任村官进行职前、职中培训,组织学习村务民主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增强村干部的服务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充分发挥村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标语等各种宣传媒体对农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增强村民的民主自治意识和依法监督意识。组织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进行财务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培训,提高理财小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更好地发挥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村级民主规范化管理工作。该区把推行村级民主规范化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农村基层的重要形式来抓,指导和帮助村(居)委会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三项议事规则”(即村党支部委员会议议事规则、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和“六项管理制度”(即村民代表常任制、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任满或离任审计制度、廉政制度、学习制度),扩大基层民主,拓宽监督渠道,使村级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村务公开有章可循,进一步了规范村干部的村务管理行为。
四、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该区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纪委加强协调、监督,组织民政、农业、组织等部门和驻村干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督促,确保村务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民政部门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理财小组正确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认真研究确定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程序和形式。重视对村务公开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动态信息,以便有针对性地巩固和提高公开工作。同时,抓好公开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整体,不断把村务公开引向深入。对基层组织进行业务考核和开展村民自治示范镇、示范村的评比活动时,把村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的重要内容列入考核和考评范围。
五、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严肃处理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行为。该区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村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行为,积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限期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较坏的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给予党纪处分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启动罢免程序。
(余振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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