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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实行“四制”,推进村级组织的民主管理
编辑日期:2009/12/28 00:00:00     来源:海陵岛    阅读次数:-      [ 关 闭 ]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海陵镇以理顺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加强党的领导和保障村民民主权利为出发点,不断探索新途径,力争实行制度化。规范了农村民主管理,促进了农村干部作风的转变,减少了群众的怨气,形成了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科学理财的良好氛围。

一、实行村级组织“一事一议”制

规定村级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道、植树造林等生产和公益事业的建设,都要结合实际、统盘考虑、合理规划、分步实施,在年初提出“一事一议”项目和预算,征求农户意见后,召开村民会议民主讨论决定。讨论通过的重大村务,由村两委班子明确分工,抓好落实。“一事一议”制变过去村干部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决定为绝大多数村民的共同意见,实现了“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定”,保障了村民直接参与村务决策和管理的权利,调动了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二、实行村级财务全程公开制

在全镇各村中建立规范的财务公开栏,对上年度的结存、债权、债务、代收代缴费用、每月的财务收支、年底总帐等依序公布,做到月月相连,年年相构,全程公开,不准设“其它支出”栏。对存在选择性公开、虚假性公开的村,限期进行清理和公开,直至群众满意为止。财务实行全程公开后,增强了村干部的自律意识和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责任意识,避免了财务公开的简单化、不公开和假公开。在检查中,发现有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混乱或有问题的作出了及时遏制和更正,有效地引导了村务的各项工作步入正轨。

三、实行村干部集体办公制

规定每行政村都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本村实际,合理确定村干部集体办公时间,并告知全体村民。在规定时间内,村“两委”班子成员都必须到村办公室集体办公,研究和办理村级日常事务,落实镇部署的工作,及时答复群众关心的问题,解决群众要求办理的事项。集体办公研究的事宜、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定期归档。实行集体办公后,村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在村办公室共同研究和处理村务,群众有事找村干部有了固定的时间和地点,所有决策和事务都是班子集体的意见,既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消除了干部间的误解,融洽了村“两委”关系,又方便了群众。

四、实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

规定民主评议的主要方法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每半年一次,由村委会主任作述职报告、公布村财务每期审计结果,再由村民代表围绕政策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办事效率、工作成绩、团结协作、群众关系、公正廉洁等八个方面内容进行民主测评,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等次,并将结果公布于众,让村民全面了解现任村委会成员的情况。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工资待遇和调整使用挂钩,并作为评先树优和处置不称职村干部的重要依据。

(区委组织部 余振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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