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
1、工商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劳动用工登记证;
5、法人代表身份证;
6、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
受理-初审-复核-发证
受理-初审-复核-发证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时
无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粤ICP备2021014343号
网站标识码:4417900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