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经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遗失的或破损的可申请补证;
3、申请人在登载遗失声明起满25日后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补证申请。
1、《医疗器械经营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表》2份,申请报告或情况说明一份;
2、《南方日报》或《阳江日报》上登载的遗失声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1份,包括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窗口审查、受理资料——行政许可审查——现场审查——领导审批——窗口发证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不收费
无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第三十一条。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家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四、八、十六、十七、十九、二十、二十二条
地址: | 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文明路文化公园内(区食品药品监管办) |
联系电话: | 0662-3891398、0662-3880328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到星期五(8:30-12:00 14:30-17:30) |
交通指引: | 车站-闸坡镇文明路文化公园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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