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条例实施细则》;
3、《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基本材料。
受理-现场勘查-审核-审批-办结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不收费
问:办理医疗机构职业许可校验需要哪些资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基本材料。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十一、十七、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卫生部令第35号)第八十五条。
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卫生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号)第十、十一条。
4.《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
5.《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
6.《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第一条。
7.《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8.《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2006〕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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