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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奖励
编辑日期:2016/12/04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独生子女的残疾人证或死亡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要具备怎样的条件才可以办理《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奖励》?
答:一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是女方年满49周岁;
三是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四是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办理依据

1、《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细则》

办事窗口

海陵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卫计办

地址: 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文明路文化公园内(区计生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0662-3890673
办公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8:30-12:00 14:30-17:30)
交通指引: 车站—闸坡镇文化公园内-区计生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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