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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资格确认
编辑日期:2016/12/06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对象



1980年2月22日至2008年12月31日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

办理条件

1、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终身没有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的;2、未享受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或补助。

所需材料

1.广东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证、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免冠彩照(1寸)近照3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进行申请;
2、窗口人员接收材料并检查告知;
3、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到窗口进行领取结果文件。

网上办理流程      

无网上办事流程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3月2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第4次修正);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9]129号);
3、《关于印发阳江市解决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神话实施方案的通知》(阳人口计生局[201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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