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09年1月1日起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1、阳江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离婚或丧偶的单亲家庭,提供离婚证或配偶的死亡证明;
3、1寸免冠近照3张;
4、复印存折账号(农村信用社)。
符合奖励对象,均可持有关证件和证明, 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填写一式三份的《阳江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经社区初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在社区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海陵区卫计局→海陵区卫计局确认后将奖励人员名册送到区财政局,由财政局统一发放→奖励对象凭存折簿到农村信用社领取奖励金。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法定期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5个工作日
不收费
办理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奖励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答:自2009年1月1日起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1、《阳江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
地址: | 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文明路文化公园内(区计生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662-3890673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到星期五(8:30-12:00 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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