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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老年优待证
编辑日期:2016/11/28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1、申领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
2、申领老年优待证时:(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2)1寸红底近照1张。
3、申领和发证地点:(1)个人申领,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或社区村委会提出申领,经县(市、区)老龄委办公室审核后办证,并在原申请点发证。(2)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老年协会需集体为符合年龄的老年人申领的,向所在的市、县(市、区)老龄委办公室申领登记,并在原申请点发证。
4、申领和发证时间:每年办理两次,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或65周岁)的于6月办理申领登记,7月发证;翌年6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或65周岁)的于12月办理申领登记,翌年1月发证。逾期未办理申领登记的或遗失补领的转下一次办理申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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