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农村对象;
2、因病、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
3、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
1、书面申请填写《海陵岛试验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者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填报《海陵岛试验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居(村)委会对申请者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经居(村)委会“两委”专题会议研究,签署意见并经公示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区民政部门对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确定救助人数和额数,决定不予批准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由区民政办经银行把救助金发放到申请对象手中。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不收费
申请办理临时救助要需要多长的时间已经大概多久可以拿到救助金?
答:一般在30个工作日便可成功办理。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地址: | 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文明路文化公园内(区计生服务中心)一楼 |
联系电话: | 0662-3887323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到星期五(8:30-12:00 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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