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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领发票
编辑日期:2016/12/08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对象

承诺期限 
(工作日)
20

依法需要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条件

1、纳税人续购发票的,需携带相关申请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所需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的原件
2、领购发票经办人员身份证明的原件
3、《发票综合业务表》一式二份
4、需要验旧供新的发票必须提供已开具发票的存根联和作废发票全套,使用电子发票的只需提供作废的电子发票到门前验销
5、发票领购簿

窗口办理流程      

纳税人提出申请→办税服务厅发售发票

网上办理流程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印制费+运杂费)×(1+损耗率)印制总数量 1、印制费:凭印制收据核算 2、运杂费:以实际发生的费用算 3、损耗率:不超过10%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审批价费字[1990]228号、粤价[1998]142号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办事窗口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 阳江市闸坡镇旅游大道南海陵区国税局
联系电话: 0662-389560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交通指引: 闸坡镇旅游大道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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