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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参保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申报
编辑日期:2016/12/07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对象

承诺期限 
(工作日)
20

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未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办理条件

1、与海陵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各种原因未按时申报参保;
2、单位负责申报;
3、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为阳江闸坡;
4、单位已在地税部门办理社保登记;
5、经审核资料齐全。

所需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人事档案、劳动合同书、工资支付凭证等工作期间的原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3、申请人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段的,需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已参保缴费时段的参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都为A4纸规格。

窗口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凭所需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补缴社会保险费审批表》、《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在职职工增员申报表》各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社保经办机构接到申请材料后,确认申请材料完整的,当场受理。对缺少申请材料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向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3、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后按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申批程序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并核定其应缴余额,批印《个人缴费单据》,加盖业务章后交申请单位经办人确认;
4、单位经办人持《个人缴费单据》到地税部门缴费。
5、缴费后凭税收发票、《个人缴费单据》到社保经办机构财务股办理到账确认。

网上办理流程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无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
2、《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

办事窗口

海陵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地址: 阳江市闸坡镇旅游大道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662-3881006 0662-388858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交通指引: 闸坡镇旅游大道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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