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办理:
1、具有广东省户籍,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申报前曾有参保缴费)。
2、具有广东省户籍并且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都为A4纸规格。
1、参保人凭相关资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4号窗口申请办理。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打印《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审核表》。
3、参保人持《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审核表》到地方税务部门缴交。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法定期限: 无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收费
无
1、《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地址: | 阳江市闸坡镇旅游大道行政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662-3881006 0662-3888589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交通指引: | 闸坡镇旅游大道北 |
粤ICP备2021014343号
网站标识码:4417900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