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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编辑日期:2016/12/12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对象

承诺期限 
(工作日)
20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办理条件

1、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全额交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税费的土地
3、土地使用权不受法律法规等条件限制的土地
4、经市、县人民政府国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有,并符合一列条件的划拨国有建设用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人为公司、企业、其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4)依照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申请资料齐全、规范
6、符合法定登记条件

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银行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3、是否属于闲置土地证明
4、双方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
5、属单位的提供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6、不是本人前来办理的要提供其本人委托书,属单位的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不是现场委托的要有公证处的公证委托书,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7、涉及到股份制公司要提供股东大会决议或决定和公司章程,涉及到合伙人或合伙公司要提供经合伙人或合伙公司共同协商同意并签订有关同意合同
8、双方的申请表书
9、其他有关资料

窗口办理流程      

分局窗口受理→分局相关股室初审→分局主管副局长、局长审核→市局窗口受理→市局相关股室初审→市局主管副局长、局长审核→市局窗口转发→分局窗口发证

网上办理流程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证费:20元/宗。 2、收费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1990)国土[籍]字第93号,粤价[1999]88号。

常见问题解答

所需材料不齐全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土地登记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办事窗口

阳江市海陵试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国土分局窗口

地址: 阳江市闸坡镇旅游大道北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662-3893987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 车站乘车到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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