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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宅基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编辑日期:2016/12/12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对象

承诺期限 
(工作日)
30

土地使用权人

办理条件

1、一户一宅,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2、土地权属来源合法、土地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无争议
3、用地符合乡、镇、村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根据规定缴清有关税费
5、申请资料齐全、规范
6、符合法定登记条件

所需材料

1、土地来源证明(包括自然村分配证明和村委会证明)
2、用地申请
3、规划许可证
4、身份证
5、户口部
6、不是本人前来办理的要提供其本人委托书,不是现场委托的要有公证处的公证委托书,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7、宅基地(补办)用地审批表
8、土地登记申请书
9、其他有关资料

窗口办理流程      

国土资源所收件→分局窗口受理→分局相关股室初审→分局主管副局长、局长审核→市局窗口受理→市局相关股室初审→市局主管副局长、局长审核→市局窗口转发→分局窗口转发→国土资源所发证

网上办理流程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证费:20元/宗 2、收费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1990)国土[籍]字第93号,粤价[1999]88号

常见问题解答

所需材料不齐全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土地登记办法》
5、《广东省城镇地籍调查测量实施细则》

办事窗口

阳江市海陵试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国土分局窗口

地址: 阳江市闸坡镇旅游大道北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662-3893987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 车站乘车到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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