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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在广东省申办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编辑日期:2016/12/06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对象

承诺期限 
(工作日)
2

台湾居民

办理条件

1、台湾居民; 
2、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  
3、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  
4、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但从事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的不受此限制;  5、营业范围为: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货物、技术进出口,摄影及扩印服务,洗染服务,汽车、摩托车维修与保养。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业,与道路运输有关的装卸搬运、其他运输服务业(不包括国际货物代理和快递业务),仓储业,笔译和口译服务(仅限于商务活动),建筑物清洁服务,广告制作,贸易经纪与代理业(不含拍卖),租赁服务业(不含房屋租赁服务),个体诊所,经济贸易咨询和企业管理咨询,批发业(仅限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和其他文化用品)。但不包括特许经营。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台湾居民)开业登记申请书》; 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应当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登记表”作为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4、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网上办理流程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个体工商户条例》
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3、《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4、《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办事窗口

海陵区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窗口

地址: 阳江市闸坡镇旅游大道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662-3895900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 闸坡镇汽车总站后门直走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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