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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编辑日期:2016/12/06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对象

承诺期限 
(工作日)
20

事业单位、企业

办理条件

1、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所需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从业人员的名单、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以及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培训合格证明;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问: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答: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5、从业人员的名单、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以及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培训合格证明;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7、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办理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办事窗口

海陵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卫计办

地址: 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文明路文化公园内(区计生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0662-3890673
办公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8:30-12:00 14:30-17:30)
交通指引: 车站—闸坡镇文化公园内-区计生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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