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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水利基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编辑日期:2016/12/06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对象

承诺期限 
(工作日)
14

个人和企业

办理条件

1、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
2、初步设计文件已按《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179-2011)的要求编制完成
3、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或备案意见(市直属基建工程除外)

所需材料

1.上报工程初步设计资料清单及文件目录清单
2.项目法人要求进行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申请书;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3.初步设计报告书;符合审批权限规定的立项批文(复印件);水文分析复核报告
4.工程设计计算书;工程地质报告;工程设计图纸
5.工程投资概算书(含软盘)
6.水土保持专项设计报告
7.移民安置、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处理专题报告(新建及扩建大、中型工程和单项投资大于200万元的除险加固工程)
8.水工模型试验报告及其它试验研究报告
9.机电、金属结构设备专题论证报告
10.水情自动测报、自动化监测与控制系统、三防指挥系统等专项初步设计报告书(如有本项投资)
11.主要工程量计算书及初审单位审核表;工程管理单位定员定岗及工程运行管理、养护维修经费测算及落实渠道;政府批准或承诺的水价改革实施办法;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措施;主要机电设备定价依据(如厂家报价函等);当地建设部门颁布的近期建筑材料信息价格;勘测、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按规定设计招标的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核准文件;具有通航任务项目的航道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跨行政区或对其他行政区有影响的有关协调文件;涉及军事设施项目的军事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其他专项报告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审核(由窗口或承办股室审核)→技术审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由窗口受理)→审核(部门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审批(局领导审批决定)→送达文书(窗口送达)

网上办理流程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办事窗口

海陵区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地址: 阳江市闸坡镇旅游大道北
联系电话: 0662-3896737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 原闸坡镇旧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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