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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编辑日期:2016/12/08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对象

承诺期限
(工作日)
0

我市行政区域内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在经营规模、企业效益和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企业

办理条件

1、企业类型。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或农业科技推广类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等。
企业经营的产品中农产品经营额须占企业经营总额的70%以上
2、企业规模。根据注册资本、资产总值、固定资产、年销售收入等四项指标进行考核
3、企业信用。企业是否守法经营,照章纳税,是否有良好的金融机构信用等级
4、企业资产负债率
5、企业带动农户能力。企业是否通过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经济合同,或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和利润返还等形式,明确企业与农户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
6、企业生产基地。企业是否具有与其生产规模相当的生产基地
7、企业产品竞争力:
(1)企业是否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2)企业的主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
(3)企业的产品质量或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是否在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

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填写《阳江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
5、金融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信用记录证明和信用等级证明
6、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等复印件
7、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购销、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带动农户的合同、协议和占所带动农户5%的农户名册(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或相关证明材料
8、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分税种年度纳税情况说明
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企业支付职工工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等情况证明 
10、产品质量、环保、科技成果、商标、专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农产品原产地证明、无公害证书、绿色食品证书或有机食品证书复印件;广东省著名商标证书、国家驰名商标证明文件复印件;广东省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复印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达标评定证明、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使用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可根据企业情况据实出具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窗口受理→农村工作办审核→组织相关机构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产业化成员单位实地考核→领导审定→联席会议审定→窗口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无 
承诺期限: 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阳江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

办事窗口

海陵区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地址: 阳江市闸坡镇旅游大道北
联系电话: 0662-3896737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 原闸坡镇旧镇政府



表格下载

《阳江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

表格范例


《阳江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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