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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变更登记
编辑日期:2016/12/07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对象

承诺期限 
(工作日)
20

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纳税人。

办理条件

1、税务机关自受理纳税人申报变更税务登记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纳税人变更名称或注册类型的,防伪税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或变更法人代表的需要变更发行金税卡或IC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重新确认税收管辖权的,需经上一级征管部门确认后才能核发新的税务登记证件

所需材料

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应填报《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同时提交如下资料:
1、纳税人因变更工商登记而需变更税务登记的:
(1)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3)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4)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或管理员调查报告,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涉及地址变动的提供)
(5)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6)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副本和税务登记表
2、非工商登记变更因素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
(1)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窗口办理流程      

办税大厅→前台受理→审核→实地调查→税种登记→制作、发放证件→资料归档

网上办理流程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30个自然日 
承诺期限: 30个自然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办事窗口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 阳江市闸坡镇旅游大道南海陵区国税局
联系电话: 0662-389560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交通指引: 闸坡镇旅游大道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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