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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使用许可
编辑日期:2020/07/23 21:06:21     来源:本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受理标准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立项审批,年审年检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申请内容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校车使用许可的首次申请、复查换证、变更等审批


  受理条件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咨询监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662-3881838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662-3881993

  窗口办理

海陵试验区教育局

办理地点: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白蒲圩人民路110号

办公电话:0662-388199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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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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