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阳江分厅区县分厅(网址:www.gd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1.受理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受理的审核意见。 2.审查责任: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电话:
0662---3890102
咨询电话:
0662-3893078
海陵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大厅
办理地点: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闸坡镇旅游新城一小区2号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1号窗口
办公电话:0662-388528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阳江市闸坡镇旅游新城一小区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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