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应配备具有相应职称、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专职人员;
2、具有相应的经营场地及环境;
3、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
4、具有对经营产品进行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的能力;
5、应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必备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应收集并保存有关医疗器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及专项规定;
7、具体条件可对照《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门店现场验收标准》(试行)。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申请报告;
4、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拟办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岗位培训证明材料。
6、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7、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8、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9、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办理人员不是企业负责人本人的,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
窗口审查、受理资料——行政许可审查——现场审查——领导审批——窗口发证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不收费
无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第三十一条。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家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四、八、十六、十七、十九、二十、二十二条
地址: | 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文明路文化公园内(区食品药品监管办) |
联系电话: | 0662-3891398、0662-3880328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到星期五(8:30-12:00 14:30-17:30) |
交通指引: | 车站-闸坡镇文明路文化公园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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