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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
编辑日期:2016/12/06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对象

承诺期限
(工作日)
7

流动人口

办理条件

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应当发给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其本人申请,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所需材料

1、办理有效期最长为6个月的居住证:办证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标准相比及回执、已婚女性的计划生育证明
2、办理有效期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受理后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统一制证后发放给派出所,申请人到派出所领证。

网上办理流程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在省内首次免费办理,换领、遗失补领的20元/证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办事窗口

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办证大厅


地址: 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旅游大道中333号
联系电话: 0662-3889430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 闸坡汽车站坐车至海陵公安分局


表格下载

居住证办理


表格范例

居住证办理(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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