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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延期
编辑日期:2016/12/06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对象

承诺期限
(工作日)
1

流动人口

办理条件

1、已办理居住证,但居住证超过有效期的流动人口

所需材料

1、延期6个月以下的无需材料
2、延期7个月至3年的
(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理

网上办理流程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办事窗口


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办证大厅


地址: 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旅游大道中333号
联系电话: 0662-3889430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 闸坡汽车站坐车至海陵公安分局


表格下载

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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