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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征收
编辑日期:2020/07/23 21:10:06     来源:本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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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原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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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原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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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原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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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监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662-3892956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662-12366

  


设立依据1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依据文号2016年
条款号第二条
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2018-01-01
条款内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设立依据2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依据文号2015年修正
条款号第五条
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2015-04-24
条款内容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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