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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往来港澳夫妻探亲再次签注
编辑日期:2016/12/08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对象

承诺期限
(工作日)
10

具有阳江市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

办理条件

1、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已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请过一次探望配偶的探亲签注。在港澳的配偶须已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回乡证。不属于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所需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关系人的回乡证、身份证及有关证件,填写申请表。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制证—发证

网上办理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 2、多次有效签注:100元/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办事窗口

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办证大厅


地址: 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旅游大道中333号
联系电话: 0662-3889430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 闸坡汽车站坐车至海陵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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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往来港澳夫妻探亲再次签注》

表格范例

《网上申请往来港澳夫妻探亲再次签注》(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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