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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编辑日期:2016/12/08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对象

承诺期限
(工作日)
13

具有阳江市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

办理条件

1、 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
2、 已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请过一次港澳签注

所需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填写申请表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制证—发证

网上办理流程     

办事人在线申办→受理人网上预受理→办事人提交资料→受理人收件受理→承办人收件承办→审核人收件审核→批准人收件批准→办结人收件办结→办事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一次有效个人旅游签注:20元/项 2、二次有效个人旅游签注:40元/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办事窗口

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办证大厅


地址: 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旅游大道中333号
联系电话: 0662-3889430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 闸坡汽车站坐车至海陵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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