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陵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1546G/2024-00016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陵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1-29
名称: 市市场监管局海陵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市市场监管局海陵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01-29  浏览次数:-


市市场监管局海陵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

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职能,扎实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全面优化市场环境,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海陵区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方面未出现一起安全事故,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区党工委、区管委以及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本局本支部关于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拟定工作计划、学习计划、为民办实事计划。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边实施边查找问题,列出立足岗位作贡献清单、为民办实事清单、问题清单,并根据检视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落实主题教育工作任务。二是抓好学习教育。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坚持学原著悟真理,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等主题教育选读学习材料。截至目前,共召开支委会学习3次,支部大会学习2次,党课学习1次。同时,督促党员开展个人自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广东党建订阅号”、“阳江组工微信公众号”、“党课开讲啦”等平台载体开展学习。三是切实干事创业。持续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党群心连心”等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结合市场监管日常工作,联系服务群众,切实落实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通过开展市场监管大检查行动、组织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安全有关知识,切实提高辖区群众安全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营造学习氛围。为强化主题教育学习氛围,分局在一楼门口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奋进新征程凝心聚力!”字样,在一楼大厅设置主题教育宣传栏一幅,并在办公楼二、三、四楼楼梯间设置“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4幅宣传海报,同时在粤政易党员工作群不定时发布学习资料,广泛宣传主题教育学习氛围。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提升营商便利化水平

  1.落实简政放权,激发创业活力一是统筹推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清理涉企审批事项,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加大削减准入准营管制力度,在更大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降低准入准营成本。二是放宽企业名称和住所登记。全面推广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2023年共有240户企业通过名称自主申报办理商事登记;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制,进一步简化商事主体登记手续,2023年海陵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491户,其中住所申报1116户,占比74.84%。三是优化市场退出机制。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优化企业一般注销流程,放宽注销条件,简化申请材料、登记程序,降低企业注销成本,2023年以来共有34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占同期注销企业总数的45.33%;对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无主管税务机关数据的,直接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真正做到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23年,海陵区共有市场主体7765户,其中企业1318户,个体户640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1户。其中新登记企业239户,个体户1249户。

  2.优化窗口服务,市场准入更便利一是牵头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开办企业专窗,实现企业开办半天办结;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依托,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连接商事登记部门、公安机关和公章刻制企业、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换快速通道,实现开办企业各环节无缝对接,并行办理。二是简化办理手续。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为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提供便利,2023以来共办理个体户经营者变更业务85笔。三是拓宽办理渠道。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和“粤商通”app办理营业执照,2023年以来海陵区共设立市场主体1491户,其中网上办理1456户,网办率97.78%。四是登记业务实行全程“一人办结制”,个体工商户办照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减至10分钟左右,企业设立登记由3个工作日压减至当场发照。

  (三)加强检查力度,全面规范市场秩序

  1.强化信用监管一是做好年报工作。大力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及时提醒各类市场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并积极做好年报有关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工作。2023年辖区需参加2022年年度报告经营主体合计6548户,已报4394户,总体年报率为67.10%。其中,企业应报1078户,已报1057户,报送率为98.05%;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38户,已报36户,报送率为94.73%;个体工商户应报5431户,已报3300户,报送率为60.76%。年报完成率排在全市各县区第二名。二是强化信用约束。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对违法违规商家予以曝光。目前,分局在海陵大堤、螺岛公园、大角湾景区的大型LED屏对2023年5月份以来查处结案的短斤缺两违法商家进行滚动播放曝光。三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梳理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建立覆盖本辖区、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抽查工作细则,规范随机抽查工作;强化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中发现的有重大违法行为的进行公开查处,及时公布抽查和查处结果,并将企业严重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2023年完成市局下发抽查任务企业39家。四是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检查行动。全力排查市场主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并根据年度工作任务,查处流通领域的无照经营海砂违法行为及未经核准登记注册非法建造、改装船舶的厂、点和渔船拆解厂,查处无照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配合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及水上安全治理大行动工作涉及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2023年累计检查主体户数105家次,责令整改5家次,立案1宗,罚没5.53万元。五是开展“放心消费承诺街”创建。组织开展推进“放心消费粤行动”各项工作,在海陵区闸坡镇旅游大道一夜埕海产品街举行海陵试验区“放心消费承诺街”创建暨“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授牌仪式活动,引导经营户加入“放心消费承诺”创建,并与街区内所有商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力争将“一夜埕”海味街打造成为阳江市海陵区放心消费承诺街区。六是加强诚信宣传。积极组织市场主体召开诚信经营相关会议,进一步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告诫经营者日常经营中必须要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做到明码标价,不得短斤缺两,不得拉客宰客,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各行业主体监管微信群发送典型案例。在双节期间,连续8天发送当天检查的违法商家案例,引导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做到诚信守法经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2.加强价格监管。紧扣与消费、旅游相关的“吃、住、行、购、游、停”六大元素,加大对重点市场主体、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巡查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旅游市场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明码标价、标签标识规范情况,确保经营者切实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做好价格告知,做到“先计价,后消费”。同时,要求经营者不得使用欺骗和误导性语言、模糊标价,不得以虚假折扣、虚构原价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2023年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行为6宗,罚没0.97万元。

  3.加强计量监管一是开展计量专项治理对海陵区2家计价秤经营户(五金销售店兼销售计价秤)进行检查,杜绝“作弊秤”“问题秤”流入市场;通过日常监管巡查、微信工作群通知、协会通知及市场开办者管理等多种方式开展计价秤便民检定工作,2023年共检定计价秤1173台;不定期对集贸市场、海味店及餐饮酒楼所使用的电子秤及计量行为进行检查,对海味行业使用不合格胶袋,超出计量负偏差结算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海陵岛内流动销售菠萝的摊档进行专项执法,2023年共查处计量案件28宗,均已全部发出处罚决定书,罚没款共87.249436万元,已入库58.51万元。二是开展加油机监管。对全区5家加油站74支加油枪读取防作弊系统版本(硬件)、监控微处理器序列号、POS机查询版本号、防作弊软件版本号等技术数据进行登记,建立加油站管理数据库,并录入广东省计量强制检定工作平台,实行动态智慧监管,并不定期对每台加油机的计控主板、编码器和流量测量变换器等配件进行检查,2023年共4次开展全覆盖巡查监管,2次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三是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月饼、粽子等易过度包装商品销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验商品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和包装成本等指标是否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检查企业销售的商品是否因过度包装而导致商品价格虚高,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切实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消费市场秩序。四是抓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抓好销售国家禁止的塑料制品行为的整治,对辖区内塑料制品流通领域是否销售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等国家禁止的塑料制品进行检查,对违规销售的商家当场给予警告并要求下架整改。同时要求集贸市场塑料制品销售经营者规范进货渠道,必须索要厂商和经销商产品的“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包括产品检测报告)、进货凭证)。五是引导行业自律。针对集贸市场、各特色海味街等固定摊位,发放《规范市场计量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户配备计量管理员,做好秤具检定、去皮秤重并张贴“本商品去皮秤重”告知,目前各市场管理方已配备计量管理员,共计发放告诫书800多份;在各农贸市场、一夜埕海味街、海味特产等等主要街道设置18台公平秤,结合日常工作不定期开展检查并按周期检定;鼓励集贸市场开办者建立先行赔付机制,对消费者投诉一经核实,先由市场方进行赔付,再由市场方向经营方追索,快速处理消费者投诉问题;对多次计量失准和计量失准仍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造成负面影响的商户直接清退出市场,加强对计量失信商户的管理和惩戒,倒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目前闸坡壹号市场已经建立先行赔付机制,并对1户违反计量相关法规经营户清退出场,不再允许入场销售。六是加强宣传。开展“5·20世界计量日”活动、“世界认可日”活动、“质量月”活动、“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等,提高群众计量意识和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4.加强旅游产品质量检查。结合辖区实际,加强泳衣、泳镜、太阳镜、防水袋等旅游产品的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认真开展旅游相关产品质量抽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生产、销售不合格旅游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5.维护网络市场交易秩序是全面组织排查网络销售平台上商家底数。筛查出辖区内美团、饿了么等平台上商家入网底数并梳理在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海陵美团平台上有150户商家入网,美团骑手30余名,饿了么平台暂未有商家入驻。二是切实加强对网络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强品牌保护,精准打击网站、网店等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强化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查处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垄断、网络传销等扰乱网络市场秩序的行为;对辖区网络上内禁限售商品、“三无”外卖、“三假”直播、“一老一小”用品质量违法问题进行排查,并规范重要节点促销活动,规范竞争秩序;督促络交易平台落实责任,严格自律管理,筑牢防范违法防线。三是完成系统任务。定期登陆“智慧网监”APP,及时接收系统分发的各类监测信息,认真研判系统下发的涉嫌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做好信息后续调查处理工作,根据调查情况,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责令改正、行政处罚、信用约束等手段实施综合监管,按照规定时限在总局分发系统中反馈处理情况,形成完整工作闭环。

  6.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和闸坡全国卫生镇巩卫复检工作,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整治。一是督促市场管理者按照《综合治理检查指导规范评分表》完成自查自评,并完善市场的配套设施,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管理及自查,引导经营户落实明码标价、亮照亮证经营、做到摊位商品摆放整齐,无出摊位、占道经营,强化垃圾清收转运,设置消费者维权举报电话。二是强化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农贸市场每日清洁消毒全覆盖,做好台账,保存记录。三是禁止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在市场内活禽宰杀,关闭活禽交易。四是加强进口冷链及非进口冷链食品的管理,严禁打私食品进入市场,开展自查自纠。2023年协同市场开办者清理占道经营户130余户次,粘贴创文相关资料200余份,LED滚动屏播放创文内容286间次,检查农贸市场经营户台账票据次数400余次。

  7.净化广告市场环境。2023年共清理下架违规广告12个,其中互联网广告1个。一是依托广告监测数据中心平台,落实属地广告监测职责,把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餐饮、房地产广告、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和互联网广告作为整治重点,深入开展各类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二是结合辖区近期广告违法特点和高发行业规律,深入重点广告企业开展行政指导,提前介入广告行为,降低广告违法风险。三是加强与广告协会联系沟通,发挥广告行业诚信自律作用,督促广告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促进全区广告行业健康发展。四是将互联网广告整治纳入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对上级督办、专项监测转办线索及时依法从快查处,急件急办,即接即办。

  8.强化知识产权监管一是加强宣传。利用“4.16知识产权宣传周”,以海陵区电视台、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为渠道,开展宣传;在网络上组织学习和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3次,给企业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引导企业合理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权;在闸坡益万家超市门口开展以“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为核心理念的主题活动1次,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袋、摆放展台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宣传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社区和进企业活动,通过接地气、聚人气、有温度的走进农村宣传开展宣传普及行动,派发宣传资料500余份,粘贴宣传海报35余份。二是加强服务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加强对相关企业和消费者的摸查和调研,通过与辖区企业开展座谈会的形式,了解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依法查处公用企业的不正当行为和垄断的执法力度,有效净化市场环境,2023年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案1宗,组织协助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起,贷款资金200万元。

  9.加强打击非法拉客宰客日常巡查。牵头区相关部门,成立打击非法拉客宰客整治工作组,严格落实7天24小时值班应急制度,2023年4月25日至10月31日旅游旺季期间,在全区开展打击非法拉客宰客专项整治。以旅游大道、码头、农贸市场、景区周边等区域为重点,加强驻守和动态巡查,对马路拉客、团伙拉客、追车拉客、门市揽客、店门宰客等违法行为加强常态化检查。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打击非法拉客宰客整治工作组强化值班值守,全员取消休假,不断加强打击非法拉客宰客巡查力度。一是实行定点定岗巡查。将打击非法拉客宰客专项整治工作组人员共16人分成3个定点定岗巡查组和1个流动巡查组,每组4人,以旅游大道、码头、农贸市场、景区周边等区域为重点,加强驻守和动态巡查,分别在蓝波湾酒店路口、北洛秘境路口和渔民佬饭店路口设置站岗点,定点定岗巡查组每天在重点时段12:00--14:00和18:00--20:00,主要针对这几个重点区域周边定岗加强巡查,由2人驻守站岗点对马路拉客、团伙拉客、追车拉客、门市揽客、店门宰客等违法行为加强检查和驱离拉客人员,另外2人加强对周边店铺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流动巡查。每天由流动巡查组加强节日监督及巡查力度,有针对性对旅游大道、保利、敏捷等重点区域和旅游重点接待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整治拉客宰客、欺诈消费、虚假宣传、短斤缺两、不明码标价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

  10.提高消费维权水平一是做好日常应诉处置。依托12345、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平台,抓好咨询接诉、应诉处置等基础性工作,收到投诉举报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回应投诉举报人,并根据投诉举报影响范围、紧急程度等因素,在严格法定程序基础上,落实消费纠纷快调解、投诉舆情快处置、违法行为快查处、消费隐患快消除,尽量压缩时限快处快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消费者。对每一件投诉举报,坚持做到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处。二是做好线索移交。在投诉举报处置过程中,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需立案调查,及时将线索移交职能股室,由职能股室跟踪落实,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三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商家,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明查暗访,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厉进行查处,强化整治力度,树立整治典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处理。强化旅游景区市场消费敏感问题舆情的监测分析,加强与区委宣传部、市局协调应急与新闻宣传科的联系,随时掌握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及时妥善处理和应对,防止舆情发酵,线下问题向线上延伸。2023年共受理投诉举报工单合计2621宗,已处理完成投诉2595宗,调解成功2542宗,调解成功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31万元。

  11.强化执法办案。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市场违法行为,加大对市场乱象的整治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立案查处各种违法行为91宗,目前已结案89宗,罚没款107.985247万元。

  (四)加大监管力度,全力守住安全底线

  1.全力保障食品安全。海陵区区共有食品销售单位695家(含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主体188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3家,食品生产企业11家,农贸市场5家。202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一是加强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经营主体265家次;开展保健食品整治行动,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专区专柜”销售,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单位40家次,发现问题4家,落实责令整改4家;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核准登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4家;对辖区11户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达到2次以上,并及时录入监管系统,完成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系统归集,同时按“一企一档”建立风险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食品生产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100%,抽检合格率100%;对辖区5户食用油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并进行全覆盖检查及全覆盖抽检,抽检合格率100%,开展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将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列入帮扶行动清单,共检查食品小作坊54家次,并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回头看,整改率100%。持续开展湿米粉“统一查”专项检查,对1家湿米粉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督促其及时落实整改;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36户次,立案查处经营过期食品违法案件2宗,着力提高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覆盖率,目前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覆购买率100%;开展节假日期间大宗消费食品安全检查,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399家次,其中农贸市场猪肉经营户105家次,烧腊肉制品销售单位24家次,食品经营单位252家次,湿米粉生产经营单位18户次,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其中中秋节期间检查月饼生产经营单位6家,实施月饼应节食品监督抽检8批次,检验结果均合格;强化落实自建房食品经营安全监管,检查自建房食品经营单位696家;开展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针对辖区内的食用油生产小作坊共抽检5批次,不合格0批次;开展食盐监督检查,共检查食盐经营单位68家,未发现食盐质量安全问题;开展猪肉产品市场销售专项整治工作,对闸坡金海达农贸市场、海陵白蒲市场、壹号市场内及周边的猪肉产品经营者约45户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抽检猪肉7批次,不合格1批次,已立案查处;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落实自建房食品经营安全监管,检查自建房经营单位850家次,实现全覆盖检查;开展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并针对辖区内的食用油生产小作坊抽检5批次,不合格0批次,合格率100%。二是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落实民生实事,全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按照“突出重点、覆盖全面、规范标准、监督落实、追溯责任、数据应用”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序时进度要求开展快检工作,规范处置快检不合格产品,及时准确公示快检信息,提高快检工作质量,2023年完成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7499批次,合格7457批次,不合格42批次,处置不合格123.63公斤。三是开展特殊食品抽查考核。组织辖区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抽考,进一步提高特殊食品经营者相关知识,提高特殊食品经营安全,目前已对登记在册的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展开了抽考,抽考64家,抽考65人,通过65人,通过率为100%,覆盖率为100%。四是开展“两个责任”食品安全督导工作。分层分级开展业务培训,举办培训班4期;多渠道开展广泛宣传,提升社会认知度,2023年发放宣传海报、拆页等800多份、海陵融媒体宣传报道2次;多措并举落实督导,建立BCD层级粤政易工作群,印发《海陵区“两个责任”区级督查工作方案》,成立1个C级督查组、5个D级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共督查C级包保干部3名,督查D级干部20名,督查发现问题41个,问题整改完成41个,整改率100%,海陵区共有包保领导199名,各包保干部每个季度督导按时完成率100%,问题整改率100%,《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签订及上传率100%,市场主体食安员配备率100%。“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上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主体数已达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总数的90%以上,2023年海陵区第一、二、三、四季度的督导完成率均为100%,其中第四季度的问题发现率分别为5.61%,督导整改率100%。是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以旅游大道、岛西路、水上乐园景区、玉露天街为主要路段开展检查督查工作,要求餐饮企业落实好食品信息公示、厨房卫生、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等工作,强调经营者要宣传推广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禁烟行动和公筷公勺行动,检查餐饮企业1050户次,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82项,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已全部整改完毕,立案查处案件15个,罚没8.0515万元。是加强对承接团餐餐饮单位的监管。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检查卫生情况、持证情况等,督促团餐单位做好留样工作,重点关注供餐能力和供餐菜单,防控超负荷供餐和低价餐标带来的风险隐患。一是深入开展在营餐饮服务提供者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七是利用“食安快线通用版”APP开展线上培训考核全覆盖,规范餐饮加工制作行为。分局通过召开多期餐饮从业人员培训会,组织辖区内的餐饮从业人员集中培训,扎实开展培训工作,2023年共培训餐饮单位521家。是推动社会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以大中型餐饮单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旅游团队接待单位等为重点,试点推动社会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截至2023年底,共有46家餐饮单位已经建成社会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3家大型餐饮单位已全部落实建设。是切实做好国际大型赛事、万人渔家大宴环岛马拉松赛等重要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到了保障工作零差错,食品安全零事故。十是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通过海陵融媒报道、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你送我点”、“你点我检”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营造“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2023年通过媒体宣传4次,开展主题活动3场,开展现场检测2次,发放宣传海报3000多份,校园、市场、社区、企业等设置宣传栏20个,LED屏宣传50条,设置大型宣传牌3个。

  2.强化药品化妆品监管。海陵区没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辖区内共有药品零售企业39家,其中17家为专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连锁便利店;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企业22家,无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一是督促自查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辖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登录“广东智慧药监企业专属网页”在线填写自查表及上传自查自纠情况,2023年全区30家药品经营企业,2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54家医疗机构已全部完成自查并提交自查表,发现部分使用单位未按药品说明存储药品,目前已整改完毕。通过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组织83家化妆品经营者开展自查,共自查产品1898个,其中特殊化妆品204个,普通化妆品1694个,儿童化妆品420个;自查发现存在“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的产品数为9个,为特殊化妆品;发现产品销售包装发生变化的产品2个,为普通化妆品;经营者已将发现问题的产品退回,已完成整改。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2023年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03家次,其中GSP监督检查11家,发现风险隐患56家次,责令整改56家次,通报医保部门9家次,目前风险点已全部清零;检查药品使用单位74家次,发现风险隐患38家次,责令整改38家次,通报卫健部门22家次,上述风险隐患均已完成整改;立案查处涉嫌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违法行为药品案件8宗,结案8宗。三是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开展医疗器械年度监督检查,2023年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企业)99家次,责令整改31家次,立案查处2宗,罚没4万元;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检查相关使用单位42家次,责令整改18家次,检查经营企业40家次,责令整改10家;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共检查辖区相关经营主体12家,其中眼镜店6家、商场4家、饰品店2家;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监督检查,共检查网络销售企业18家次,责令整改1家次,为网络销售医疗器械未办理网络销售备案,现已整改完毕;加强疫情防控用械经营监管,检查辖区相关经营企业42家次,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4家,检查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企业14家次,暂未发现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医疗美容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排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0家次,医疗机构38家次,美容店20家次,经排查,辖区内没有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经营医疗美容相关医疗器械(如胶原蛋白敷贴)零售企业5家,暂未发现有关违法行为;加强避孕套质量安全监管,共检查辖区相关经营主体46家,其中药店30家,超市6家,成人用品店1家,便利店9家,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023年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160家次,责令企业限期整改66家次,立案11宗,其中结案11宗,罚没3.2万元;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制订《海陵区2023年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30家,其中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13家,立案3宗,责令整改1家;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召开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和培训会,通过海陵试验区政务服务网、海陵区电视台公众号“海陵融媒”、化妆品经营者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发布公告通知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61家,抽查化妆品180多个,因进货查验记录问题责令整改19家,立案1宗,因经营使用过期化妆品立案1宗,暂未发现“一号多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检查,辖区内有28家企业登记有网络销售化妆品的经营范围,但实际只有2家有网络销售化妆品行为,采取的是微信APP下单,线下门店自取的方式经营,共检查28家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开展打击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经营使用单位50家次,从检查情况来看,暂未发现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加强风险管控,规范药械化抽检。2023年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20批次,收到检验结果20批次,其中合格20批次,不合格0批次,药品抽样数据已全部通过“广东智慧食药监”及时、准确录入;完成化妆品抽检任务共6批次,其中包括非法添加专项抽检1批,暂未收到不合格报告;完成医疗器械抽样工作任务共10批次;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2023年上报药品不良反56例,严重报告1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2例,严重伤害报告2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例。六是加强宣传,推动社会共治。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公众号、各微信群等, 召开培训会、举办科普知识讲座、制作药品安全宣传短视频等线下交流和线上展示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药械化法律法规宣传。2023年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现场宣传活动6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0多人次,张贴宣传海报60多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旅游景区大型宣传显示屏、酒店、医院显示屏、海陵融媒公众号播放宣传视频3周,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班5次,发动企业LED屏滚动播放标语50余次。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按照全年检查计划积极开展特种设备日常检查。重点加强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强调企业负责人要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岗前再教育,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二是积极组织开展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围绕“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对企业进行检查,开展景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大角湾景区水上乐园内的5台大型游乐设施和天麓山风景区的7台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情况、人员持证情况、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及应急救援等内容。对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永昊食品有限公司、新江水产有限公司、东和食品有限公司的压力容器和锅炉进行检查,着重检查了使用情况、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实施情况、从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的落实情况等。三是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新的特种设备监管系统和特检院每月发来的设备违例情况,重点围绕电梯、叉车、锅炉、压力容器等安全风险较大的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整治行动,推动辖区内超期未检设备数据清零。四是开展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此同时,结合《海陵区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和特检院每月发来的设备违例情况,积极开展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排查并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2023年海陵区共排查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线索2条,现已全部落实整改。五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检查是否存在非法使用的特种设备,检查充气站是否落实充装前后检查制度等,并加快推进建设瓶装液化气职能监管平台,同步推进与智能监管平台相配套的钢瓶加装“二维码”以及钢瓶与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2023年海陵区海陵石化、海茂两家燃气站均已建立充装追溯信息平台,累计完成赋码53650个。两家充装站共12支充装枪已全部改造完成并落实锁枪锁码。2023年共检查企业104家次,抽查特种设备126台套,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5份,发现安全隐患36项,查封设备2台,立案查处案件1宗,罚款2.28万元。

  4.全力保障安全生产一是开展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专项检查。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潜在风险,检查销售电动自行车电池商户12家次,签订承诺书3份,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燃气具及配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海陵区内5家燃气具以及3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累计检查相关经营户24家次,暂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水上安全治理行动。加强岸上源头管控,加强船舶建造管理,严格落实申报、审批、备案等管理机制,依法取缔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船舶修造厂(点),打击非法建造、改装船舶,查处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船舶发动机行为,从源头上治理违法船舶,共检查相关市场主体12家次,暂未发现有关违法行为;加强沙滩安全巡逻值守,及时劝阻非泳区游客不要下海游泳,防止出现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对沙滩车及其它涉海非法游乐项目进行拍摄取证,并阻止和驱赶,向执法部门报告非法活动情况,依照职权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工作困难

  (一)餐饮检查方面:接待团餐单位风险隐患大。个别餐饮单位临时接待旅游团提供团餐,没有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没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

  (二)消费维权方面:一是取证难。有时消费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使得调解困难。二是因投诉人非现场投诉,导致无法现场查验投诉内容是否属实,导致各执一词,难以调解。

  (三)明码标价方面:部分餐饮企业贴在海鲜鱼缸上的价格标签由于遇水容易模糊,以及海鲜时价变动快等因素,价格标签更换时效慢,落实明码标价存在不规范情况。

  (四)短斤缺两方面:个别经营者抱有侥幸心理,存在顶风作案行为,且作弊手段不断更新,带有隐蔽性、游击性,监管人员在检查取证时存在困难。

  (五)药品化妆品方面:一是部分药品从业人员药品质量管理安全意识还有待加强,在后续的工作中,还需不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二是部分化妆品从业人员对化妆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进货后的查验手续也只是简单地核对数量,不能区分特殊化妆品及普通化妆品,不清楚化妆品标签标识应具备哪些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强登记注册工作。一是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证照分离、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简易注销、企业登记实名验证等。二是做好网上登记工作。做好广东政务服务网的政务事项梳理及持续更新。同时大力推行商事登记网上办理,进一步推进商事注册便利化。三是做好企业注销便利化。推广企业简易注销,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推广简易注销,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简化退出手续。

  (二)持续净化市场环境。一是全力加强计量监管。加大计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作弊”“短斤缺两”违法行为,一经查处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持续加大电子计价秤计量相关知识宣传力度。多渠道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让广大消费者掌握识别“ 作弊秤”的基本方法及计量器具的度量、单位换算知识,防止被不良商家误导欺骗。继续推进先行赔付及计量失信退出机制,在各市场推行先付赔付机制,快速处理消费投诉,加强对计量失信商户的管理和惩戒,倒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二是继续加强价格监管。结合海陵区实际,加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餐饮店、海味店等重点部位的价格监管,紧紧围绕热点价格问题,加强市场价格巡查,严肃查处商品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优惠折扣、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着重督促要求商家落实“先计价,后消费”措施。三是继续加大对无照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以公共场所、车站码头、旅游景区、集贸市场、学校及周边地区等人流密集场所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旅业等行业为重点对象,有计划、有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四是落实消费维权工作。消费维权工作组严格落实7天24小时值班应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有效处理投诉举报,并加强对被投诉经营户的监管工作及诉转案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予以立案,致力以点带面提升我区服务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

  (三)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一是继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网格化监管、格式化检查、痕迹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监管模式,努力做到监管地域全方位,范围全辐射,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全面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二是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及培训制度、食用农产品准入制度、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查制度、信息公布制度等。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制度。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质行动,深入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整治工作,全力净化食品经营市场秩序。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将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执法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监管效率率,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净化“两品一械”市场。四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分级。针对风险等级高低实施分级监管,对重点品种、风险隐患高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五是加强宣传。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强化对相关生产经营销售者等相关责任人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从业,守法经营意识。开展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及药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的辨别和依法维权能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陵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