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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陵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1546G/2023-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陵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1-31
名称: 阳江市市场监管局海陵分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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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场监管局海陵分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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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场监管局海陵分局2022年工作

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管委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强化综合执法,严守安全底线,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促进了海陵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海陵区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截至目前,海陵区共有市场主体6810户,其中企业1116户,个体户56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9户。海陵区新登记市场主体897户,其中新登记企业174户,个体户71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户。

  1.落实简政放权,激发创业活力。一是统筹推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全市设定的14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清理涉企审批事项,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加大削减准入准营管制力度,在更大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降低准入准营成本。 二是放宽企业名称和住所登记。全面推广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明确住改商登记条件“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商务秘书公司”“住所申报”等住所改革措施,放宽创业场地限制,今年以来共有174户企业通过名称自主申报办理

  

  商事登记,共有687户市场主体通过“住所申报”进入市场。三是优化市场退出机制。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优化企业一般注销流程,2022年,共有49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占同期注销企业总数的48.04%。


  2.优化服务,市场准入更便利一是整合环节“一窗办”。牵头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开办企业专窗,实现企业开办半天办结;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依托,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实现开办企业各环节无缝对接,并行办理。二是拓宽渠道“方便办”。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推行市场主体掌上办照,今年以来,通过线上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230笔。三是优化流程“马上办”。将每个前台窗口设为全业务受理窗口,申办人在一个窗口即可办理所有商事登记业务,提升登记效率。登记业务实行全程“一人办结制”,个体工商户办照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减至10分钟左右,企业设立登记由3个工作日压减至当场发照。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1.强化信用监管。一是大力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张、海报、电话、短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会议宣传等方式,及时提醒各类市场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积极做好年报有关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工作。截至目前,截至目前,辖区需参加2021年年度报告经营主体合计6070户,已报4197户,总体年报率为69%。其中,企业应报987户,已报951户,报送率为96.35%;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35户,已报33户,报送率为94.28%;个体工商户应报5048户,已报3093户,报送率为61.27%。二是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并完善“一单两库”,牵头召开海陵区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推进会,牵头开展成品油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完成本部门双随机抽查23户次。

  2.落实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工作。一是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利用“4.16知识产权宣传周”的宣传活动为平台、以海陵区电视台、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为渠道,宣传保护知识产权,在网络上组织学习和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3次;在闸坡益万家超市门口开展以“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为核心理念的主题活动1一次;开展知识产权进社区和进企业活动,通过接地气、聚人气、有温度的走进平兰、平章、莳元等多个居委会开展宣传,派发宣传资料1500余份,粘贴宣传海报30余份。二是开展知识产权万里行工作。4月26日至10月26日开展“万里行”活动,深入辖区企业开展实地调研,梳理形成需求清单,提供高质量和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并结合主题,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在旅游景区、渔港码头、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大型酒店宾馆等地投放知识产权公益标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三是建立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和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援助站。依托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陵分局建立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和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援助站,并挖掘区域商标品牌资源,建立商标品牌培育机制,助力企业培育商标品牌,打造区域商标品牌。四是部门联动,落实司法衔接,促进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联合海陵区司法局、闸坡镇司法成立海陵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陵分局,负责全区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五是加强对重点违规行为的治理。2022年,海陵区内没有相关的专利代理机构,海陵区前三批非正常专利申请数4件,经过与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电话沟通,代理机构方表示没有异议,并自行撤回。专利人和代理机构没有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主撤后,同一代理机构、代理师再次代理提交相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情况。

  3.高效开展价格监管工作。一是持续开展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工作,重点对辖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场所开展价格巡查监管,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和舆情。截至目前,海陵试验区居民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价格较为稳定。二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围绕商家的收费公示、商品价格标签、户外价格宣传等情况开展排查,采用逐户上门派发宣传资料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价格法规政策和稳定市场价格措施,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公示,自觉维护价格公开透明、秩序稳定。据统计,今年以来,分局开展价格专项检查累计38次,出动车辆82车次,出动检查人员192人次,走访重点收费景区景点及周边商店、大型停车场等市场主体632户次。

  4.严格规范计量行为。一是加强监管。以金海达农贸市场、闸坡海鲜批发市场、一夜埕步行街、闸坡渔港特产街等市场主体为重点整治对象,严肃查处使用非法改装秤具和未经检定合格的秤具,严厉打击计量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集中开展秤具检测工作。从源头上进行管控,防止短斤缺两行为的发生,对于在检测中发现存在秤具不准等问题的经营者,收缴不合格秤具,并进行二次核查。三是针对辖区内加油站企业的加油机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维修行为、加油机计控主板、编码器、流量测量变换器三个设备原始铅封是否真实、完好;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作弊行为。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培训会、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宣传诚信计量、健康计量、安全计量,让计量惠民的理念深入人心。2022年共检查企业80家次,农贸市场75家次,发出责令整改2份,缴获13台不合格秤具 。

  5.净化辖区网络环境一是全面组织排查海陵区内在网络销售平台上商家底数,筛查出辖区内美团、饿了么等平台上商家入网底数并梳理在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海陵美团平台上有80户商家入网,美团骑手10余名,饿了么平台暂未有商家入驻。二是在冬奥会期间,严格查处擅自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从而吸引流量等行为,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零容忍”。三是定期登陆“智慧网监”APP,及时接收系统分发的各类监测信息。认真研判系统下发的涉嫌违法违规信息,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责令改正、行政处罚、信用约束等手段实施综合监管。四是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紧扣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依法治理违法行为,着力促进网络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6.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一是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重点检查商家是否销售“三无”产品、过期商品或霉烂变质商品,要求各经营单位采购商品时认准商品的标志标识,谨防假冒伪劣、做到不进假账、不进次货、不进无牌无证的劣质商品,并建立完善进货台账。今年以来,暂未发现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二是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依法查处未取得经营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建造、改造船舶厂店;查处流通领域的无照经营海砂违法行为;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清楚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2022年共结案14宗。三是开展燃气具及配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辖区内5家燃气具以及3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工作,2022年共检查经营户15次家,暂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组织开展电线电缆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以来共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经营主体12户,暂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五是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以集贸市场、商超、学校周边门店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三无”商品和质量不合格商品集中整治行动。

  7.开展创文相关工作。一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分配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负责6个市场创文的工作任务,加大增援力量,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创文和疫情防控等工作。二是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管理工作。做好自查,引导经营户落实明码标价、亮照亮证经营、做到摊位商品摆放整齐,无出摊位、占道经营。强化垃圾清收转运,设置消费者维权举报电话。三是协同市场开办者清理占道经营户30余户,市场内拆除了乱搭乱建筑、乱堆乱放,粘贴创文相关资料100余份,LED滚动屏播放创文内容25间次,检查农贸市场经营户台账票据次数400余次。四是整治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联合区综合执法局、交警海陵大队等部门对市场周边乱停乱放机动车进行劝导、设置禁停区,改善摩托车乱停乱放形象。并对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堵塞交通想象进行整改,引导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

  8.抓好消费维权工作。抽调2名工作人员成立消费维权执法队伍,专职做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执法队伍严格落实7天24小时值班应急制度,专职做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为及时落实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以抓好消费维权工作为整治着力点,通过强化整治力度,树立整治典型,加强对被投诉经营户的监管工作及诉转案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予以立案,并从重处罚,致力以点带面提升经营户的整体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共受理12315、12345热线办转来市民投诉工单706宗,已调解处理成功681宗,共挽回经济损失5.9780万元。

  (三)加大监管力度,全力守住安全底线

  1.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目前海陵区共有食品销售单位765家(含仅预包装食品备案6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7家,食品生产企业8家(1家处于停产),农贸市场5家。一是开展各类专项检查行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经营主体793家次,检查生产主体173户次(含小作坊),抽检255批次,发现不合格9批次,发出责令改正15份;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65户销售经营户进行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开展特殊食品追溯培训,开展保健食品抽查考核,参加考核单位65家,考核通过65家;开展小作坊专项提质工作,共检查了核准登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7家,落实全覆盖监管;开展湿米粉“统一查”专项检查,对1家湿米粉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督促其及时落实整改,并回头看;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检查生产企业22家次,发现存在风险隐患5点,发出责令改正5份,并按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36户次,落实校园周边食品抽检1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食品;开展野生蘑菇检查,共检查农贸(零售)市场4家,检查农产品销售者28户,并开展预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宣传。二是开展节假日期间大宗消费食品安全检查。检查湿米粉类、应节食品(如粽子、月饼等)、肉及肉制品等节假日大宗消费食品,强化市场周边等重点场所食品经营单位检查。“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98家次,其中农贸市场猪肉经营户56户次,食品经营单位164户次,湿米粉生产经营单位18户次,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中秋”节期间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43家次,其中农贸市场猪肉经营户56户次,食品经营单位126户次,湿米粉生产经营单位12户次,对应节食品(月饼)实施抽检7批次,暂未发现问题。三是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抽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抽查考核以及生产企业监管信息归集工作。对辖区8家生产企业展开抽考,目前已完成抽考6家生产企业,参加抽考食品安全管理员8人,通过8人,通过率100%(有2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依托特食抽查考核小程序组织辖区65家特殊食品经营者开展抽考工作,目前完成参加抽考特殊食品经营单位65家,参加抽考68人,通过68人,通过率100%;开展食品生产信息归集,结合日常检查完成生产信息归集数据20条,生产信息数据归集完成167%。四是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检测5683批次,合格5646批次,合格率99.35%,不合格37批次,不合格率0.65%,销毁不合格产品160.23公斤,极大程度上保障了辖区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五是持续落实食品抽检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食品抽检255批次,其中生产环节32批次(含小作坊23批次),餐饮环节68批次(含农产品),流通环节155批次(含食用农产品60批次),此次抽检255批次,其中合格246批次,合格率为96.47%,不合格9批次(含餐饮环节不合格5批次,流通环节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3.53%。六是保障餐饮安全。2022年,共检查餐饮企业820户次,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22项,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已全部整改完毕。开展“餐饮服务规范年”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利用“食安快线通用版”APP开展线上培训考核全覆盖,规范餐饮加工制作行为,并召开多期餐饮从业人员培训会,组织辖区内的餐饮从业人员集中培训,扎实开展培训工作;推动社会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目前以大中型餐饮单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旅游团队接待单位等为重点,试点推动建设工作,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7月份以海陵区内网红餐厅为对象开展了一次“你点我查”活动,促进行业自律,引导全民监督;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共检查中、小学、幼儿园食堂40家次,校园周边餐饮单位30家次,发现问题2项,已落实整改。

  3.加强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目前海陵区共有药品零售企业24家,其中4家为专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连锁便利店;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企业20家,药械使用单位48家。一是加强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以疫苗、血液制品、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等为重点品种,着力防范芬太尼类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特殊管理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采用明查暗访、飞行检查等综合监督检查方式,增强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打击零售药店非法经营假劣药品、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过期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今年以来工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9家次,责令限期整改27家次。二是加强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排查整治。以整治村级卫生站、个体小诊所购销药品行为为工作重点,加大对药品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对疫苗、血液制品、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等高风险品种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品、过期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倒卖药品和麻醉、精神药品从医疗机构流入非法渠道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检查药品使用单位97家次,责令整改26家次。三是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儿童化妆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情况、所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情况等内容;对美白、祛斑类、染发类产品以及消费者投诉较多的产品开展监督抽检。今年以来共检查153户次,责令整改19户,立案查处化妆品案件10宗。四是加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额温枪、新冠检测试剂以及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产品等经营使用企业(机构)为重点,全面排查疫情防控类、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风险隐患,今年来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8家次,使用单位 39家次,责令整改14家。

  4.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共抽查设备115台套,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7份,排查存在安全隐患40项。一是按照全年检查计划积极开展特种设备日常检查。重点加强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全面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强调企业负责人要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岗前再教育,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暑期和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对大角湾景区水上乐园内的5台大型游乐设施和天麓山风景区的9台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永昊食品有限公司、新江水产有限公司、东和食品有限公司的压力容器和锅炉进行检查,着重检查使用情况、检验情况、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实施情况、从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的落实情况等。三是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电梯、叉车、锅炉、压力容器等安全风险较大的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整治行动,推动辖区内超期未检设备数据清零,共检查发现超期未检设备41台。四是开展城镇燃气整治百日行动、“黑气瓶”、“翻新气瓶”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加快推进建设瓶装液化气职能监管平台,同步推进与智能监管平台相配套的钢瓶加装“二维码”以及钢瓶与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目前海陵区海陵石化、海茂两家燃气站均已建立充装追溯信息平台,累计完成赋码13704个,其中海陵海茂液化气站完成赋码钢瓶10865个,广东海陵石化完成赋码钢瓶2839个。海陵石化共6把充装枪,其中已完成改造4把,海茂燃气站共6把充装枪,其中已完成改造4把。在安全大检查中发现一气站存在已充装完成的液化气瓶未粘贴警示标签和充装产品合格标签问题,已对其进行立案处理。五是开展电梯安全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杂物电梯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相关单位415家次,检查杂物电梯21台次,发现安全隐患22项,责令拆除杂物电梯(传菜设备)22台;开展重点场所电梯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小区电梯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管,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电梯、虚假维保等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9月2日到闸坡中心小学进行电梯安全宣传活动,共200余人参加。此次电梯安全质量提升行动,共检查相关使用单位54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8项,下达指令书17份,已全部落实整改。六是开展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摸清危险化学品老旧设备底数并建立台账管理,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同时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加强现场规范操作,认真做好每次设备运行的相关记录,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营并组织检修直至故障排除。

  (四)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抓好常态化防控。继续加强检查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内部经营者佩戴口罩经营、日常做好票据台账工作,继续安排工作人员对需要进入市场内的消费者做好测温工作,并要求扫码进入;以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猪、牛、鸡、鸭肉等产品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其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检查力度,确保市场销售的肉品已经检疫合格;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药店严格落实购买退热类药品登记报告制度;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督促餐饮经营者强化员工健康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证餐饮场所通风消毒、加强厨房环境卫生管理和采购进货管理等工作,及时排查和防范疫情风险。

  2.抓好冷链食品检查。一是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疫情防控“三专”和“十必须”要求落实防控措施,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进口冷链食品,查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二是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加工和上市销售要求,及时开展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工作,及时下架停售、封存涉疫食品,切实防范疫情通过进口食品输入风险。

  二、存在问题

  (一)消费维权方面。一是取证难。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的证据不足使得调解困难;揽客行为具有隐秘性,揽客人员与执法人员打起了“游击战”导致难以发现源头。二是人手不足。消费维权人员同时肩负着揽客及局里其他的日常工作,常常出现人手不足的窘迫。三是配备车辆少,无保证,无固定车辆。四是因投诉人非现场投诉,导致无法现场查验投诉内容是否属实,导致各执一词,难以调解。

  (二)药品、医疗器械方面。一是部分药品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遵守药械的验收、储存、领用等各项制度,部分药品从业人员药品质量管理安全意识还有待加强,在后续的工作中,还需不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二是执法技巧有待改进,发现隐患的能力有待提高,建议上级加强对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的指导和培训。

  (三)特种设备方面。部分企业重效益,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没有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意识薄弱,一方面是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行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匮乏,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人员流动性较大,新接手人员对企业特种设备的具体情况比较模糊。

  (四)餐饮方面。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待加强,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单位《公示栏》公示内容不全面、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已过期或公示数量与实际人数不相符、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原料储存不符合要求、未设置数量足够的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冰箱使用非食品级塑料袋存放食品等问题。

  (五)农村食品经营者及消费者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食品安全意识较差,自我保护防范意识弱,部分生产经营企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侥幸思想,没有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不力、执行整改不到位,农村食品安全仍是一个雷区,仍需加大监管力度。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登记注册工作。一是按照省局、市局文件要求,做好商事登记改革工作。包括: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企业简易注销、企业登记实名验证等。二是做好网上登记工作。做好广东政务服务网的政务事项梳理及持续更新。同时大力推行商事登记网上办理,进一步推进商事注册便利化。三是做好企业注销便利化。推广企业简易注销,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推广简易注销,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简化退出手续。推广“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应用,推广企业注销“一网通办”。

  (二)全面维护好市场秩序。一是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做好旅游旺季期间景区价格监管,抓好三大房地产公司物业费监管,加强各大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内商品明码标价的检查,保证商品价格的稳定。二是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有计划、有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从事一般经营事项的无照经营,要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的,依法予以查处。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无照经营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依法取缔。三是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开展“三无”商品和质量不合格商品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产品质量监测,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假冒伪劣问题。

  (三)推进诚信市场建设。一是做好2022年度年报工作。强化媒体宣传,并安排人员进行宣传指导,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与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争取6月20日前完成2022年年度报告工作。二是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结合辖区实际完善更新“一单、两库、一细则”及内部抽查机制,做好2023年抽查工作。三是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清理吊销工作。与税务部门核对其报税情况,收集相关证据,依法开展清理工作,确保市场主体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质量。四是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整治力度,树立整治典型,加强对被投诉经营户的监管工作及诉转案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予以立案,并从重处罚,致力以点带面提升海陵服务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

  (四)全力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一是继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做到监管地域全方位,范围全辐射,全面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二是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对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抽检,确保食品药品经营市场及餐饮服务相关单位经营食品安全零隐患,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靶向性,努力降低全区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部门联合,加大打击力度。强化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协作沟通机制,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行动,针对抽检不合格的,或是抽检发现问题的,积极联合部门对发现问题和抽检不合格的单位依法处理,对违法行为关联的各环节生产经营者进行联合查处。四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强风险掌控。针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中容易出现的风险项进行中和分析研究,制定风险预案,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全面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五是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宣贯,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强化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销售者等相关责任人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从业,守法经营意识,普及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知识。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陵分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