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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海陵区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61461142A/2025-00018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海陵区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4-10
名称: 海陵区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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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4-10  浏览次数:-

2024年以来,在上级区党工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组织实施普法宣传,为我区建设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我局坚持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重要学习内容,2024年8月7日、8月22日及9月29日,分别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局班子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对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等作出重点部署,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涉外法治等各环节改革,不断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推向更高水平。全体人员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建设执法事业提质增效。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三会一课”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内容,利用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试系统、“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坚持高标准抓实理论学习,进一步筑牢绝对忠诚思想根基。三是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为民造福办好民生实事,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建专班工作,推动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重大法治事件报告机制贯穿于建设执法全过程各方面,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地区建设执法事业稳定。

四、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行政审批职能

1.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成立海陵区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当好“一线总指挥”,亲自抓谋划部署落实,召开专题会议。二是印发《海陵区营商环境年建设和执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明确了15个大项、31个小项任务,各项任务均按时序推进落实。制定《海陵区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涉企服务负面清单”》,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忠诚担当、文明执法、敬业专业、公开透明、廉洁勤政的部门形象。三是广泛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一步提速。

2.全面推行项目审批“容缺受理”机制。依托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不断创新举措、优化服务,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补正材料与受理审批同时进行,打破原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形式后再受理的传统。“容缺受理”,破解项目申报慢、许可率、开工率不足等问题,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3.提高并联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实现审批事项“一个入口、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2024年以来,我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受理业务22宗,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8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变更4宗,联合验收5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4宗,燃气经营许可1宗。

(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1.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通过网站和窗口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职责、权限、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也公布了权责清单,其中行政处罚266项,行政许可事项32项,行政强制措施23项,并编制公开执法流程和服务指南。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把办结的行政事项案件全部予以公开。二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拟定了《海陵区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每一起重大行政案件都认真审核把关,真正做到事实清楚、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三是积极组织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特拟定了《海陵区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2024年以来共召开重大案件审议会议6次。四是严格遵循《海陵区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组织召开听证会,截至目前,组织听证会2次。

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牵头起草《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告》,该自由裁量权基准涉及城乡规划、城市道路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以及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类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促进群众权益保障。

3.推进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为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执法工作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根据2021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并参照市直部门的做法,起草了《海陵试验区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一)》,并经区管委公布实施,进一步细化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将不予处罚的事项具体化和标准化,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给以明确指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三)规范综合行政执法

我局通过日常巡查、群众投诉等方式依法依规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紧盯区重大项目、重点区域和重大楼盘,强化执法检查,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1.强化建筑行业监督检查。一是加强燃气行业检查。对全区燃气行业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活动,2024年共检查燃气企业15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2人/次,同时组织企业开展用气安全宣传9场,在企业悬挂安全宣传横幅6幅,企业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手册及资料3095份。二是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存在隐患自建房的监管,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的整治销号。目前4间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通过工程整治完成销号,目前还有1间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三是做好建筑消防安全备案检查。规范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积极履行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监督职责,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今年以来对全区8所幼儿园开展消防审验督办工作,目前已有7所幼儿园完成整改验收或验收备案,尚有2所幼儿园没完成。

2.做好交通领域执法。认真做好交通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现有国道、县道进行排查,并配合市交通局及相关部门做好检查工作,重点巡查道路上下边坡及桥梁的安全隐患。同时,加强闸坡客运站及闸坡渡口渡船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024年开展了7次专项检查,出动人员21人次,督促企业抓好人、车、船、站场的安全管理,要求企业狠抓落实休息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车船保养制度、驾驶时间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3.加强城管执法工作。一是加大违法建设行为整治力度。重点对未取得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进行查处。二是强化市容环境秩序。成立菠萝档管控队伍,常态化加强查处主次干道、游散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把沙滩巡查治理作为工作重点,重点加强大角湾、南海湾、马尾岛等沙滩巡查治理,不断提升沙滩整治工作质效,共开展公共沙滩秩序整治专项行动8次,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根据区应急管理局来函线索,依法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洗涤厂检修排气扇时导致的触电事故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截止目前,登记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6宗。其中,城乡规划类结案9宗,市容市貌类2宗,安全生产类5宗。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切实做好举报投诉处置和信访维稳工作,组织调解,制定《关于成立海陵区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严密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信访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截至目前,累计收到各类举报投诉和信访件1058件,回复率达100%。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化建设,实质化解行政纠纷,切实做好复议、应诉工作,今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宗,行政诉讼1宗,坚持“案结事了”为原则,努力化解争议,协调善后工作,争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今年10月,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达成调解案件1宗,当事人阳江市海陵中科净水有限公司已缴清行政处罚罚款。

(五)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开展公职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个人学法年度不少于40学时,考试通过率达100%。二是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借“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海陵行”“消防宣传月”“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等契机,现场摆摊解答群众疑问,大力宣讲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三是开展“阳江粤执法”应用培训,逐步推广应用线上执法。四是积极参加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开展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吸取应对日常监管、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经验做法,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讨论。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局在法政府部门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和人民的企盼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政府工作创新不足。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思路不开阔,制度建设和机制设置不够科学全面,科学的行业治理体系和行政执法能力、防范和应对行业各种风险挑战尚待更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二)法律方面专业人员匮乏。机构改革之后,单位未实行聘请法律顾问制度,暂时也没有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人员,在案件法制审核这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如遇重大决策、相关复杂涉法事务,未能在现实工作中更好、更快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依规处理问题。

(三)执法队伍较为薄弱。财政资金有限,执法车辆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正常执法工作的需要,加之机构合并后中层执法力量有所减少,人员结构不够完整,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推动执法工作不够全面有力。

(四)科技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两平台”建设推进缓慢。当前我区正在全面推广应用“两平台”,虽有一定的进展,但受限于人员数量、工作素质、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以及办案人员对传统纸质化办案依赖性高等问题,执法人员对“两平台”的认识、操作以及案件公示等工作流程缺乏主动性、积极性。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实现学习教育经常化;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以规范行政处罚权、自由裁量权为重点,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开展城管队伍“五统一”工作,即统一制式法律文书、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统一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统一组织城管执法队伍培训、统一城管执法服装和标志,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能。

(三)加强行业监管工作。加快推进全域旅游交通路网建设,支持建筑市场发展,加强强安全生产管理,继续做好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机制,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建筑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继续加强建筑工地旅游环境整治;加强组织三防实战演练。

海陵区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