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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海陵区社会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555562162M/2024-00020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海陵区社会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7-22
名称: 《海陵试验区2024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海社通〔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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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试验区2024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7-22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24年秋季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特别是镇中心区域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推进我区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障入学机会均等,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业务分管领导、业务股室以及中学、中心校校长组成的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

  (一)2024年秋季全区一年级拟安排学生数约864人。

  1、闸坡片区入读一年级人数预计为439人,按“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班额设置小学不超过45人的要求,闸坡中心小学莳元校区拟开设4个班180人,海鸥小学拟开设4个班180人,雄鸥小学拟开设2个班90人。

  2、海陵片区入读一年级人数预计为425人(其中海陵中心小学拟开设4个班180人,其余245人按学区范围学校(或教学点)安排就近入学。按照优化、合理配置资源、集中师资力量办学好乡镇学校的原则,建议入学生源低于6人以下的学校或教学点采取隔年招生。

  (二)2024年全区秋季七年级招生计划

  本学年我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约874人,按“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班额设置要求,海陵中学七年级拟开设20个班。

  三、入学安排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入学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考试、考核。实行按地段划分学区、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合理安排城镇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二)方便随迁子女入学原则。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同时要积极遵照区党委、区管委会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决定,按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

  (三)阳光招生原则。入学安排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招生入学安排工作。

  (四)落实教育优待原则。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学校招生区范围划分办法

  招生学校

  招生范围

  山白小学

  山白村委会

  平章小学

  平章村委会

  平兰小学

  平兰村委会

  那拿小学

  那拿村委会

  雪流小学

  雪流村委会

  观堂小学

  观堂村委会

  硬路小学

  硬路村、麻意村、猪笼嘴村

  麻礼小学

  麻礼村委会

  双丰小学

  双丰村委会

  希望小学

  新盐村委会

  那洋小学

  那洋村委会

  下朗小学

  下朗村委会

  丹济小学

  丹济村委会

  南村小学

  南村村委会

  北极小学

  北极村委会

  北汀小学

  北汀村委会

  北洋小学

  北洋村委会

  海陵中心小学

  白蒲村委会,石塘村委会,白圩居委会

  海鸥小学

  莳元村委的北洛村和方塘村、南兴社区、新星社区的新兴片、渔村(一至三巷)、广场南北、文明路1至55号

  雄鸥小学

  北环社区、新星社区的红星片、花园、向阳、水塔、文明路56号以上,渔村(四巷以上)

  闸坡中心小学

  (含莳元分教点)

  以莳元村委会(北洛、方塘村除外)、东风社区属地为主

  海陵中学

  面向全区(闸坡镇)

  五、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适龄少年儿童(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未入读小学学籍的少年),年龄在6周岁以上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就近到相应的学校报名(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由就近学校接受报名并安排随班就读,确实不能随班就读则安排送教上门服务,有视力、听力以及语言障碍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阳江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报名事宜)。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

  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的适龄少年儿童。

  六、入学报名登记

  小学一年级新生:海陵片区各小学(除海陵中心小学外)、教学点由学校按标准班额要求自主招生、自行确定报名时间。海陵中心小学、闸坡中心小学、海鸥小学和雄鸥小学等镇区学校统一时间、集中在各自学校报名,

  初中七年级新生:初中七年级学生入学办法: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采取登记直升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登记小学毕业生名单,海陵中学按照区教育局提供的登记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带入学通知书直接到海陵中学注册入学即可。

  (一)集中报名的地点及时间:

  1、闸坡中心小学:2024年8月2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2、海鸥小学:2024年8月2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3、雄鸥小学:2024年8月2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4、海陵中心小学:2024年8月1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另:因特殊情况未及时报名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26日后进行补报名,补报名地点在各自学校。补报名儿童不保证能按入读志愿安排入学,由中心校统筹安排入读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

  1、学区范围户籍生(地段生)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2024年海陵试验区小学一年级报名表》;

  (2)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址页和儿童本人页,分别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免疫接种证明(原件和A4纸复印件);

  2、政策性照顾人员的适龄子女(政策优待生)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2024年海陵试验区小学一年级报名表》;

  (2)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址页和儿童本人页,分别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免疫接种证明(原件和A4纸复印件);

  (5)市、区党委、管委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3、学区范围房屋产权生(产权生)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2024年海陵试验区小学一年级报名表》;

  (2)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址页和儿童本人页,分别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居住地房产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居住地的房产因各种原因未能取得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则需提交在住建部门备案的合法购房合同或“有效的购房证明材料(房契、购房发票等)+近一个月的水电缴费发票”。

  (5)儿童免疫接种证明(原件和A4纸复印件);

  4、非户籍生或非房屋产权生的随迁儿童(统筹生)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2024年海陵试验区小学一年级报名表》;

  (2)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址页和儿童本人页,分别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免疫接种证明(原件和A4纸复印件);

  (5)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该校学区范围内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或稳定住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即下述有效证明材料之一:

  ①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的居住证或合法房屋租赁合同(附6个月以上的粤居码、父或母一方水电费缴纳凭证);

  ②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③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由所在单位(该单位地处学区范围)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所在单位地址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等)。

  若户口本、出生证不能体现证明资料持有人与适龄儿童关系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明关系。

  、入学录取办法

  按“①户籍生(地段生)、本校教职员工子女、政策性照顾人员的适龄子女(政策优待生)及房屋产权生(产权生)——②非户籍生或非房屋产权生的随迁儿童(统筹生)”的次序顺次安排学位,直到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照义务教育标准班额计算)额满为止。

  排在第①次序的儿童直接按户口或居住地对口学校安排入学(超额采用公开抽号形式安排)。排在第②次序的儿童视对口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安排入学,如果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校可安排本次序儿童入读的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安排入读;如果申请人数多于该校可安排本次序儿童入读的剩余学位数,则采用公开抽号形式安排(抽号事宜另行通知),抽号没有抽中的儿童,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读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八、录取结果公布

  (一)8月底公示海陵中心小学、闸坡中心小学、海鸥小学和雄鸥小学录取结果。

  (二)海陵片区各小学由学校自行确定公示录取结果具体时间。

  (三)初中七年级按海陵中学七年级学生入学通知书要求回校注册的时间为准。

  九、注意事项:

  1、严禁使用假户口、假房产证明等材料报名,一经查出退回户口所在地入学。

  2、严禁已入学校就读的学生变相留级重复报名,一经查出退回原就读学校。

  3、学校负责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制度,认真核对新生报名材料,不得作弊。

  4、落实特殊教育和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就近接受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港澳居民随迁子女以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读公办学校。

  十、咨询与监督

  (一)受理单位:海陵试验区社会事务局,联系电话:0662-3881838

  (二)投诉电话:海陵试验区社会事务局  0662-3881993

  附件:2024年海陵试验区小学一年级报名表



                                                                     海陵试验区社会事务局

                                                                          2024年7月22日

2024年海陵试验区小学一年级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