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禁养区、禁建区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18日上午,区综合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旧澳湾禁养区内的两个养殖场进行清理。
据了解,这两处养殖场位于闸坡镇旧澳湾,占地约1亩。由于这两个养殖场都是位于风景区内,禁止饲养家禽、生猪等。区综合执法局在前段时间已向业主发出自行拆除的通知,但业主没有执行。因此,区综合执法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今天上午组织50多名执法人员,对这两个养殖场依法进行拆除和清理。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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