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及市民节日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元旦佳节,2015年元旦节前,食品药品监管办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节前专项检查工作。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以旅游景区及周边为重点检查区域,以学校食堂等集体食堂和承办节日期间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及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为重点监督内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控制,严防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交叉污染等情况发生。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禽类食品原料行为的监督检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餐饮服务环节禽流感疫情的发生。
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2014年12月27日,央视《追踪病死猪》报道了江西省高安市、瑞昌市有猪贩子长期收购病死猪,屠宰加工为前排、脊骨、筒骨、猪肚、前腱等成品,以印有“瑞丰食品有限公司”字样的包装袋分类包装后,销往包括广东省在内的7个省市的新闻。为保障我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管办立即开展查处江西高安等地流入我省病死猪肉产品的紧急行动,检查没有发现涉事产品在我区销售。
另外,为切实提高元旦节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工作人员分两组,分别对闸坡片区、白蒲片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对乳制品、肉制品、米制品、豆制品、酒类、食用油、饮料、糕点、调味品及阳江特色食品等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为期一周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可追溯。同时监督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并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药械保化安全监管
结合海陵区群众节日期间生活习惯和用药用械特点,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及周边的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强化监督检查。对抗菌药物、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销售行为加大监管力度,禁止非法销售和使用疫苗、终止妊娠等药品。
四、加强节前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
利用派发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全民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自觉抵制不合格食品药品,努力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心、人人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加班值守,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健全节日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保持联络畅通。1月1日至3日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办工作人员分三批,分别进行节日值班,为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
通过加强对节前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全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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