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近期,我局食药监管办结合实际,有序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集中治理阶段工作任务。
6月起,我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入集中治理阶段。按照省、市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单体药店和个体诊所的治理,同时,将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是否索取发票列入整治内容,并结合中药饮片专项治理开展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从2016年6月1日起购进药品是否索取留存发票,保证药品来源可追溯。
专项行动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检查单体药店2家,个体诊所7家,医疗机构11家。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经营企业和个体诊所在购进环节、索票索证、中药饮片购销渠道基本规范,储存条件基本符合GSP要求。但检查中发现3家个体诊所涉嫌无证经营药品、1家单体药店超方式经营,对此我们共立案四起,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执法人员在监管过程中积极宣传最小调剂包装中药饮片的优点,引导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购销具有最小调剂包装的中药饮片。
下步阶段,我局将继续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不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流通领域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