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闸坡镇婚姻登记处基本情况
闸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以下简称:闸坡婚登处)是我区唯一一所婚姻登记机关,为乡镇级,无独立法人资格。由于之前闸坡镇未实体化,闸坡婚登处暂由区社会事务局民政办代为管理。
2024年1月1日至10月21日闸坡婚登处的业务量为388对,其中结婚登记176对,离婚登记134对(离婚登记申请179对),补领登记证78宗(补领结婚证63宗,补领离婚证15宗)。
二、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情况
(一)婚姻管理法规政策落实情况
1、闸坡婚登处严格执行“四分开”要求,没有与任何服务性机构共同办公,无任何服务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发改委的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了婚姻登记业务收费,无乱收费、搭车收费、诱导收费、陷阱收费现象。
2、积极参加上级民政部门举办的婚姻登记业务培训,以提高登记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登记员的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
3、推广免费颁证仪式,倡导文明、庄重、节俭的婚姻礼仪新风尚,让群众更加了解婚俗新风。
(二)办公场所建设情况
闸坡婚登处设于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内,办公面积约120㎡,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的要求,设有登记区、候登大厅、颁证厅、档案室、家庭辅导室等,办公场所功能区域基本齐全。婚登处室内设电子滚动屏、宣传栏,办事须知、办事流程等按制度要求上墙。
办公场所内外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形象标识运用工作的通知》要求,运用全省婚姻登记统一标识,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了登记机关外观标识。
(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机制建设情况
自民法典实施以来,我区因人员配备及经费问题,暂未开展婚姻家庭服务。下一步,我区将积极组建有社工资格证的婚姻登记员作为婚姻家庭辅导员,对预约离婚登记申请的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矛盾劝解工作。
三、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开展情况
(一)组织实施情况
闸坡婚登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民办发〔2023〕6 号)、《转发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阳民办〔2023〕1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开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业务,截至10月21日,闸坡婚登处共办理跨市结婚登记2对、离婚登记申请2对。
(二)信息化建设情况
1、历史数据补录。闸坡婚登处已于2013年将本辖区内(原海陵镇及闸坡镇)未录入婚姻登记管理系统的所有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进行了补录。原闸坡镇补录档案始于1961年,原海陵镇补录档案始于1963年,保存的纸质档案已全部补录完成。
2、档案扫描存档。海陵区1961年至2024年10月21日的婚姻登记数据共有40830份。目前,1961至2018年存档的纸质档案已全部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已在2022年8月移交至市档案局)、形成电子化档案,并完成在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上传。闸坡婚登处于2018年配备了高拍仪,又于今年3月新增了人脸识别、指纹采集智能化一体设备,现纸质档案由婚姻登记员在证件办理过程中完成同步传档,完成率达100%。
四、婚俗改革工作成效及持续推动工作情况
(一)加大宣传力度
1月3日,我局举办了文明婚俗改革宣传及婚恋观、家庭观宣传教育两场宣传活动,参加人员为村(社区)负责婚姻宣传工作的干部,通过宣讲会,倡导文明婚俗,弘扬时代新风。同时,我局要求村(社区)干部做好本村(社区)的文明婚俗宣传。
5月20日,值此特殊日子,我局与我区普法办、司法局在我区婚登处共同举办了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为新人赠送了包含民法典书籍、“法”式告白纸条及特色普法小扇子等“法治大礼包”,面对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等内容,引导新人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依法维护婚姻家庭幸福,让新人在履行婚姻登记的神圣时刻,深刻体会到婚姻不止有爱,还有责任和担当,倡导新人学法、守法、用法,建设幸福和谐家庭。
(二)继续指导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融入到 “村规民约”中。倡导婚事简办,拒绝奢侈浪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让新时代文明婚俗观、家风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营造良好的农村文明氛围,推动我区乡村文明家风建设和发展。
(三)鼓励传统婚礼
通过婚姻登记中的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婚事新办、喜事简办;倡导群众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文明节俭的婚礼形式。
海陵试验区社会事务局
2024年10月22日
1月3日,我局举办了文明婚俗改革宣传及婚恋观、家庭观宣传教育两场宣传活动




5月20日,我局与我区普法办、司法局在我区婚姻登记处共同举办了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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