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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编辑日期:2021/11/02 16:26:41     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2.具备中国公民身份。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经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体按省语委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

0662-333368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662-3912103

咨询地址:

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阳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城东街道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5-70号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662-391210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乘坐1路线或8路线公交到市政府站下车步行约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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