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江市海陵岛闸坡卫生院新门诊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662-3895899 传真:0662-38962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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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阳江市海陵岛闸坡卫生院新门诊楼 |
建设单位: |
阳江市海陵岛闸坡镇卫生院 |
建设地点: |
阳江市海陵岛试验区阳闸路 5 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阳江市海陵岛试验区阳闸路5号,工程拟建设 1 幢 5 层高综合楼,总建筑面积 3000m2 ,建基面积约 600m2 ,以及完善附属配套设施。预计本次改扩建项目完成后,住院部床位增加43张, 卫生院每年门诊增加约10000次、住院人次增加约800 人次。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
1、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用封闭式的材料运输方式,采取隔挡、施工区定点喷水措施以降尘。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标准。 运营期:污水处理池要封闭运行,以免自臭气影响附近居民,不超过《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的标准值。 2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一般生活污水经自建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医疗废水、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妥善收集,回收利用或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点填埋。 营运期:医疗废物应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尽量将强噪声源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使用低噪音的设备,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 |
阳江市海陵岛闸坡卫生院新门诊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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