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海晴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662-3895899 传真:0662-38962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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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海晴轩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江市佰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江市闸坡镇东小区N-13-3号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阳江市闸坡镇东小区N-13-3号,规划用地82953.6平方米,基建2156.86平方米,总建20028.89平方米,一幢14层的住宅楼,地下车库面积2735.03平方米,设2台200KW发电机,配电机房内。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300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
1、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1)在开挖、钻孔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还应及时清运不需要的泥土、弃渣。(2)安排专人及时清扫运输过程中散落在地面上的泥土,以减少运车辆运行过程中扬尘。(3)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营运期:①项目厨房必须按炉头数目配置相应风量(按每个炉头配置2000m3/h风量计算)的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并经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②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必须布置在顶楼,布置废气排放口要远离周边敏感点。 2、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工具清洗废水,要经格栅去除砂石后,采用沉淀池处理,沉淀池的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制扬尘。营运期:本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项目雨污水均采用暗管(沟)排放,排入市政雨污水管。项目运营后产生的餐饮废水必须先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处理,保证项目产生的污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闸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1、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①加强噪声源头控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②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入棚尽量入棚,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以达到降噪效果。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作息时间(中午12:00-2:00和夜间22:00~7:00)作业,将噪声级大的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夜间严禁施工;④减少人为噪声: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遵守作业规定,禁止高空抛物,减少碰撞噪声。 ⑤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 营运期:①发电机房作全封闭设计,门采用重质隔声门,若设置观察窗则需采用双层隔声窗;②发电机机座、风机、排烟管、尾气喷淋装置等应做好相应的减振措施,以防止发电机振动沿建筑结构上传,影响上层建筑;③发电机日常的维护性开机应限制在非办公时间进行。 参考同类工程的治理效果可知,本项目采取上噪声治理措施后,能有效降低发电机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机房对出边界外1米的声级可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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