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在我区的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三公”等行政经费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粤财促改〔2019〕12号)并结合《关于向区财政局移交区委第四轮巡察发现有关问题及意见的函》(海巡察办函[2019]5号)及《转发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财监〔2019〕15号)、《海陵区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海财监[2019]2号)的工作部署,我区财政局将于2019年6月至7月对区直相关单位开展2019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检查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海陵区审计局、海陵区经济发展局、海陵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海陵区委党校、海陵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检查内容
(一)公务接待费方面。
(二)公车使用管理方面。
(三)因公出国费方面。
(四)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方面。
(五)办公费方面。
(六)财务管理方面。
(七)其他方面。
三、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7天,从公示之日起。
电话:0662-3891007 电子邮箱:hl3891007@163.com
海陵区试验区财政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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