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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试验区管委会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编辑日期:2020/04/13 14:45:33     来源:本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我区发展的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执法监督,着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提升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水平,树立法律权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我区积极推广“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区覆盖的宣传模式,大力开展“粤省事”平台宣传推广工作,全区累计开展宣传推广活动7场(次),摆放门展架约80个,粘贴宣传海报约100张、派出宣传单约3万张,制作道旗广告56面,制作围蔽广告18面。“粤省事”实名注册用户方面,上级下达指标任务数20037人,截至11月30日止,我区已实名注册完成22402人,已超额完成任务,完成比例达111.8%。

  2、扎实推动我区政务信息化工作。一是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推广。截至到9月27日,我区政务微信注册人员达到135人,协同办公平台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已覆盖区直(含市驻海陵各部门)45个部门。二是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目前我区已完成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及其它等六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办件信息共享工作,组织全区17个相关单位初步梳理出信息资源230项,信息项1879项,并实现动态管理。
3、 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认真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责清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2019年共梳理行政权责9类,共计1104项权责清单事项。分别是行政许可53项,行政处罚266项,行政强制56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30项,行政检查162项,其他事项510项。2018年,根据《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阳府〔2017〕92号)精神,我区启动动态调整机制,对已公布的53项行政许可进行动态调整,在充分征求区直有关单位和市驻海陵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各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整理成的《阳江市海陵试验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9年版)》,现已正式发文。

  4、简政放权、优化职能。强化闸坡镇职能,健全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将政府服务功能整合到一起,最大限度方便群众。2019年发文公布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648项,政务服务事项726个,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549项,网上可办事项394项,区级网上可办率71.77%,累计办件量2583件。镇级公共服务目录73项,村(社区)级公共服务目录44项,村(社区)级公共服务事项17项。结合《关于做好下放(委托)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阳机编办发〔2018〕47号),对照本次调研的重点内容和相关文件要求,逐项核查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经核查,我区2019年以来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5项,承接58项,不存在以其他方式继续变相实施的情况。

  5、依法推进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我区严格遵循《海陵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谨执行公租房申请户配租审核,深入一线认真开展核查校对情况。我区房管中心在2019年度组织人力开展了公租房(三期)预分配工作,并联合有关部门对轮候前排的150多户保障房申请户进行调查取证、情况核实,最终确定公租房(三期)128户预分配的申请对象,现已完成公示程序,待验收后摇号入住。

  6、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和完善营商环境。2019年2月28日我区食药局、区经发局、区城管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共检查企业5家。3月18日区食安办组织区教育、食药监、工商、执法、公安、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0间,学校周边食品销售单位5家,制作下发日常检查表9份, 提出监督整改意见1间。7月19日,区食药局、区城管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区餐饮企业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餐饮企业的许可持证、原料采购、环境卫生、食品加工、食品添加剂食用、餐饮具洗消、从业人员管理、食品留样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餐饮企业26家,查封无证经营2家,停业4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现场笔录4份,现场抽检水产品、猪肉共10批次。8月20日至21日,市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区食药监管办对辖区内65家承接旅游团餐的餐饮店以及景区周边餐饮店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餐饮店85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现场笔录20份,日常检查表3份;查处劣质海产品9.8斤,立案查处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件1宗。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及《阳江市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2019年,我区共制定了《海陵试验区房屋建筑工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海陵试验区增加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建设规划编制方案(2018-2023年)》《广东海陵岛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海陵试验区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施方案》和《海陵试验区村庄保洁工作实施方案》共5份规范性文件,并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及时向市司法局提交备案,同时严格执行规范文件清理制度,每2年清理一次。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我区严格加强对区管委涉法事务和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根据《阳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全区事务严格甄别,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以及社会涉及面广的重大事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内容,严格遵循民意调查、征求社会意见、举行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019年我区共审核涉法事务和行政决策类事务26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严格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岗前培训制度。我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只有在行政执法岗位上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才允许办理执法证,而且必须进行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对到期证件一律收回后再核发新证,对考试不合格者或者临时工一律不准申领执法证,确保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

  2、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我区通过网站和窗口公开公示行政执法人员、职责、权限、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并编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都佩戴行政执法资格证,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且能按照岗位职责依法行政。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及时给当事人发放行政处罚告知书,充分保障其听证权利。

  3、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制作法律文书,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对所有的执法过程,都进行像记录,并及时对记录进行提取存档。定期做好卷宗归档,加强执法数据统计分析,保障执法设施,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4、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决议制度。为确保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区法制局对每一起重大行政案件都认真审核把关,及时纠正办案错误,真正做到事实清楚、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每一宗重大行政案件都依法经过区管委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5、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我区制定了《海陵试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当事人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举行听证。如果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则严格遵循听证程序召开听证会,并制作听证报告,充分给予当事人话语权,与办案人员当庭举证质证。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听证的权利,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政治违法行为、维护合法权益。

  6、健全两法衔接机制。两法衔接录入工作有序开展。先前,因政府机构改革、系统设备等原因,两法衔接录入工作一直停滞,如今相关工作已经有序开展,两法衔接案件录入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区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通过“两法衔接”平台进行案件的公示交流,接受司法部门的监督。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我区积极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资源,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内设1个人民调解室),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村(居、渔)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5个,共提供服务826件,接访咨询486人次,受理及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17宗,调解成功413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60人次。二是完善12345综合服务热线平台管理。安排专人认真做好工单的接收、转办工作。及时接收群众来电工单,并按职能及时转派区直相关部门处置。加强协调和督办,对市民反映投诉的热点问题及工单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做好工单的办理及回复工作。2019年以来,截至10月31日止,区热线办共接收市12345热线平台转办群众来电工单1935件,办结1922件,未到期办结13件,到期办结率达100%,满意率100%。三是构建大综合、大信访维稳工作格局。坚持集中大接访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每宗来信来访都做到有登记、有跟踪、有落实,使社会把持纠纷得到妥善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继续推进学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

  2019年初,我区制定并印发了办公会议学法、法制专题讲座和行政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等计划。区委组织部组织了全区干部职工参加干部网络学院理论学习、区司法办组织全区所有干部职工参与网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考试、区委党校组织全区股级以上领导干部线下为期2天的理论学习;区直各单位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通过举办和组织干部参加“广东司法行政学习讲堂”专题讲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和各类培训班等多种形式,重点着力培养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区人社局将学习培训内容为作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标准之一。

  二、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个别单位、部门的行政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依法行政工作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法还有待改进,与依法行政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三是我区由于体制问题,《海陵试验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报市编办至今尚未批复,导致我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滞后,无法与全市各县区的工作同步进行。

  三、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工作的努力方向

  (一)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工作。

  (二)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法制机构,继续坚持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区委、区管委扩大会议机制的落实和坚持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规范行政执法,推进合理行政,依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严肃查办违法设定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乱收费行为和滥用行政职权等现象。

  (四)继续发挥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的管理与行政效能监督;依法加强全区重大项目落实力度。

  (五)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继续推进行政综合执法,发挥区纪委、区监察专员办、区法制局等机构作为推动依法行政和行政效能监督的主力军作用,依法处置全区历史遗留问题。

  (六)按照省市的规定,继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好区法律顾问参与各项重大决策的参谋助手角色。


  海陵试验区管委会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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