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应急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9月退出消防员在阳江安置计划的通知》要求,今年下达移交海陵试验区安置的2025年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有史俊卫1人,经审核,均符合我区接收安置条件。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现对史俊卫转岗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情况向社会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应急管理局反映涉及所公示对象公示内容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者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7日
受理部门:海陵试验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阳江海陵试验区旺角路与海滨路交叉口东320米
联系电话:0662-3896828
附表:海陵试验区2025年退出消防员转岗量化评分表.xlsx
海陵试验区2025年退出消防员
安置工作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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