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海陵试验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1.全面履职压实责任。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动态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厘清各单位法治建设职责边界,形成了“党委统揽、政府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台账,实行“年初定清单、季度督进度、年末评成效”闭环管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有效协调处置一批长期困扰基层的法治难题,任务落地率100%。
2.严格规范决策流程。严格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决策过程中,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同时,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等领域法律服务全覆盖。本年度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事项35次,提出法律意见70条,有效防范化解决策法律风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自觉履行生效裁判,决策法律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致力于打造透明、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在执法公示方面,依托政务服务网、执法单位公示栏等平台主动公开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为一线执法队伍配齐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制定《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文书规范》,确保执法关键环节全程记录、回溯管理。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创新“提级审核+联合会商”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行政争议的案件,由区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业务骨干和法律顾问进行集中审议。例如,在社会高度关注的“保利顺峰北洛湾顶楼餐厅违建案”中,我区启动跨部门法制审核机制,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合规、处罚适当性、社会效果等8个维度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了执法决定合法率100%。
2.优化涉企执法服务。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紧盯“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扰企”等重点问题,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集中攻坚,重复检查频次同比下降30%,企业满意度达95%。大力推行“事前指导体检、事中指导整改、事后回访提升”的行政执法合规指导机制,发布《海陵试验区探索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实施方案》,事中同步送达《行政合规指导意见书》和高频违法风险提示单,指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有效防控行政违法风险,实现监管模式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
3.多维强化执法监督。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我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了《海陵试验区实施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和《海陵试验区探索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等2项配套文件,明确各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联合检查与执法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全年评查案卷86卷,整改程序瑕疵12项,涉企行政复议纠错率下降20%,构建“制度+科技+监督”立体化监管格局。
(三)优化法治服务供给,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年网上受理事项9651件,办结率达99%。建立健全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和上门服务,助力企业精准把握政策导向、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2.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依法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本年度共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1次,抽查企业57家。
(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生态
1.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通过专题研讨、案例教学、法律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推进精准普法宣传。印发《2025年海陵试验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聚焦不同群体法治需求,创新普法载体,持续做优“法律六进”品牌。全年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7场次,发放普法资料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800余人次,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针对性开展“宪法护航成长·做知法懂法的新时代好少年”开学第一课活动,全力守护未成年人法治成长环境。组织“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1场,排查企业法律风险3条,提出法律建议3条,为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组织2025年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推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持续提升。将实时普法、以案释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扎实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持续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养基层“法律明白人”113名,构建覆盖全域的普法治理网络。
(五)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社会稳定矛盾排查化解,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充分发挥“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及“一庭两所”联调机制协同效能,建强由公职人员、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组成的300余人基层法治队伍联盟。创新探索“疍家矛盾疍家调”特色基层治理模式,设立疍家调解室,重点聚焦渔船作业纠纷、渔获分配争议、邻里宅基地矛盾等疍家群体高频矛盾类型,通过“乡音调解+法理宣讲”双轨模式拉近群众距离。全年累计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88宗,化解率达88.64%,基层矛盾化解质效持续提升。
二、存在问题
2025年以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
(一)法治人才资源短缺。原区司法办、区法制办未设置人员编制,区、镇司法行政工作仅由基层司法所人员承担,需同步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行政复议辅助等8大类30余项职能,“事多人少”问题突出,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二)经费保障有待加强。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主要依赖省、市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预算,受经济形势影响,部分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法治文化阵地升级、基层法律服务补贴等重点工作资金保障不足,影响法治建设纵深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以提高法治海陵建设水平为核心,不断巩固深化法治海陵整改成效,进一步提升法治海陵建设水平,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海陵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抓“关键少数”,规范党政主要领导述法述职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全区“十四五”“十五五”规划实施,细化法治建设任务清单,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聚焦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政务公开推进简政放权,扩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二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涉企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好专项文件清理工作,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与普法宣传。加快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推动“粤执法”平台全面开通使用,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
(三)发挥法治引领作用,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一是整合法治资源。统筹公安、法院、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职能,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健全矛盾纠纷联动调解机制,提升社会治理协同效能。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巩固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成果,全面规范三级法律顾问制度运行,持续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纠纷、维护权益。三是深化“枫桥经验”海陵实践。进一步优化“海上枫桥”“疍家调解室”等特色治理模式,推动解纷力量向基层和重点领域延伸,筑牢基层社会稳定防线。
(四)强化统筹协调,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一是主动严格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一体谋划、一同部署、一并推进,确保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健全“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形成法治建设整体合力。三是建强高素质法治队伍。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推动解决司法行政系统编制和人员配备问题,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与专业培训,锻造德才兼备的专业化法治队伍,为法治海陵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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